您的位置:首页 > 设计大赛

征集菏泽市“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

发布时间:2022-09-06      截止时间:2022-09-25    阅读量:7491次     
活动赏金:
6000.00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凝聚突破菏泽后来居上新风正气的实施方案》,推进全市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菏泽市纪委监委决定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打造特色廉洁文化品牌。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

 

征集内容

 

 

  菏泽市“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及范围

 

 

  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止。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等均可投稿参加征集活动。

 

 
 

菏泽非遗廉洁文化概况

 

 

  菏泽,传说是伏羲之桑梓,尧舜之故里,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之一,有着丰富的廉洁文化资源。相传华胥氏于“雷泽”之中踩到巨人脚印,孕育了人文初祖伏羲,伏羲手握矩尺立下人间规矩,创造了“龙文化”。尧设谏鼓,虚心纳谏,广开言路;舜置谤木,收集百姓意见建议,后世将谤木立于宫外以示纳谏,遂成为华表。伊尹、吴起、庄子、孙膑、冉子等大批先贤生长与此。汉王刘邦约法三章天下归心,在官堌堆登基,汉文化由此兴起。这片土地上,孕育了众多清廉俭朴、忠厚善良的人民。从《三字经》中正字廉范的刘晏到激浊扬清的宰相张齐贤、从家无余资的户部尚书秦纮到不徇私情的佀钟,还有“一锅清水为自己送终的专员”刘齐滨、“不分妻儿救济粥的红色县长”王石钧……这片土地上,“暮夜却金”“笑饮贪泉”“水滴石穿”的廉洁佳话流传千古……

 

  菏泽是黄河入鲁第一市,是享誉全国的“中国牡丹之都”“书画之乡”“武术之乡”“戏曲之乡”“民间艺术之乡”,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1项,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32项、112项、345项,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22年8月,我市国家级非遗项目《尧的传说》、柳子戏、琴书等亮相第七届全国非遗博览会主会场。我市将非遗文化与廉洁文化深度融合,积极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用更好更新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廉洁文化活起来、火起来。运用国家级非遗山东梆子形式,创作户部尚书佀钟《大义灭亲》廉政故事;运用国家级非遗枣梆形式创作的黄河文化传承保护题材现代戏《巾帼云天》在菏泽保利大剧院演出,该剧已入选山东省“十四五”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砚台《荷花砚》荷花出淤泥而不染、面塑《吴隐之笑饮贪泉》人物栩栩如生、刻瓷《梅兰竹菊》韵味十足,非遗传承人们以面塑、泥塑、木雕、刻瓷、黑陶、粮画、木板年画等形式创作的有文化趣味、有艺术价值、有市场潜力的廉洁文化文创作品活灵活现;拍摄的《曹县皮影颂清风》《金石铸魂 方寸千秋》《胸有经纬 不离方寸》等“非遗里的清廉”微视频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媒体刊播。2022年6月11日全国第六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我市举办“非遗购物节”上,廉洁文创作品展出、非遗里的清廉系列短视频不间断播出,现场观众反响强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守护人类精神和情感纽带》为题对我市做法进行了报道,《非遗盛夏夜“廉”动曹州城》被多家媒体报道。

 
 

作品要求

 

 

1

 

  形象标识(LOGO)要结合菏泽本地特色,蕴含非遗文化和廉洁文化理念。

 

2

 

  形象标识(LOGO)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同时富有文化品位,利于大众识别、理解和认可。

 

3

 

  形象标识(LOGO)图案需清晰流畅,应具备标志图案设计的技术要求,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设计标识尚未被注册,无侵权嫌疑。

 
 

评选方式

 

 

  9月26日—9月28日期间进行评审,菏泽市纪委监委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所征集作品从主题呈现、创意表现、视觉美感、作品适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3件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确定1件优胜作品,作为优胜奖。优胜奖作品给予作者委托设计费6000元(税后),其余入围作品给予作者委托设计费1000元(税后)。优胜作品和入围作品将通过“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布。

 

 
 

有关要求

 

 

1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以备查证。

 

2

 

  应征作品相同的,以收稿在先的为准。所有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本次征集活动中的入围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入围作品创作者不得将作品权益再转让第三方,也不得用于自身作品设计或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负责。入围作品创作者应签署《菏泽市“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入围承诺书》(附件2),方可取得委托设计费。

 

 

  主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和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1

 

  投稿人应填写《菏泽市“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参赛报名表》(附件1)。以个人名义投稿的应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投稿的应注明单位名称、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2

 

  应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纸质稿或电子文件,并注明“菏泽市‘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字样。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B,作品选用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等)源文件。

 

3

 

  收件地址:菏泽市中华路959号菏泽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邮编:274000,联系人:张祥宾,联系电话:0530-7700026,邮箱:hzsjwxjs@126.com。

 

附件1:菏泽市“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参赛报名表

附件2:菏泽市“非遗·清菏韵泽”形象标识(LOGO)入围承诺书(入围作品填写)

 

菏泽市纪委监委

2022年9月5日

 
编辑:张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