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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2-09-02      截止时间:2022-09-20    阅读量:7462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和县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LOGO有奖征集方案

和县,一座以“和”命名的城市,这里山川毓秀,名胜古迹星罗棋布。三千年历阳,人杰地灵,一千里和州,景美物丰。这里有“和县猿人”头盖骨化石、西楚霸王项羽拔剑自刎的乌江、李白驻足吟唱的天门山、刘禹锡贬谪和州的居所“陋室”、南梁昭明太子沐浴疗疾的香泉、明太祖朱元璋登临点兵的镇淮楼等自然和人文景观达20余处。

 

为更好地宣传和县文化旅游形象,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LOGO。本活动由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主办。

 

一、征集内容
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和单位均可投稿参加。
 
三、具体安排
1.征集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0日;
2.评选时间: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8日;
3.获奖方案预计公布时间:2022年9月30日左右。
 
四、征集内容
(一)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宣传口号应符合和县文化旅游形象,准确反映和县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及旅游形象等,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宣传口号应主题鲜明,朗朗上口,易懂易记,利于传播,富有创意。
3.宣传口号要求不超过10个字,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4.应征作品应附有对该口号内涵的文字说明(200字以内)。
5.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条。
(二)和县文化旅游LOGO
1.设计符合和县文化旅游形象。
2.设计美观大方、韵味传神、辨识度强。
3.设计需凸显和县文化旅游独特性,不可雷同其他城市宣传Logo。
4.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
5.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件。
 
五、参赛方式
1.投稿方式: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县文化旅游宣传LOGO”征集字样,并填写附件,同一个作者提供2件作品的,每件作品需单独填写附件;所有附件打包压缩发送,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口号/logo”。
2.和县文化旅游LOGO作品要求:需电子文档。限word、ppt、jpg格式,图片分辨率需大于300dpi,图片报送需jpg格式。所有参赛作品需附上详细的设计说明。
3.时间要求:参赛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在9月20日前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4.所需材料:报送时,参与单位或个人需填写报送表、承诺书(见附件),并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的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原创性、创意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参与作品进行评审。
1.主办方聘请文旅等相关方面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2.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文旅微信公众号对入围作品进行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结合网投意见,召开二次评审会,最终选出“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县文化旅游宣传LOGO”。
3.评选结果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文旅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布。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1.和县旅游宣传口号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2名,奖金2000元。
2.和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2名,奖金3000元。
 
八、参赛须知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侵权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作品一旦入围获奖,视为作者同意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属于主办方,在后期旅游宣传推介使用该作品时不再支付稿酬。入围获奖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本次征集的所有作品归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九、征集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产业股(和县历阳西路138号博物馆3楼)
2.联系人:邱凌枫
3.联系电话:0555-5319716
4.投稿邮箱:hxwltjc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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