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设计大赛

“诗画江南、活力浙江” 形象标识(logo)全球征集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2-08-09      截止时间:2022-09-20    阅读量:7780次     
活动赏金:
300000.00

 
 

“诗画江南、活力浙江”作为浙江省域品牌已于2022年6月在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上正式发布。

短短八个字,传递出浙江叩响的时代之音,彰显了浙江的山水之秀、人文之美、创新之魂,展示了新时代的浙江精神、浙江文化、浙江气质。

但在这个万物互联的时代,我们需要更具画面感的表达、更有冲击性的视觉、更富传播力的形象,从而让整个省域品牌更有张力、活力、生命力,真正实现形神兼备、相得益彰、融通中外。

LOGO就是品牌的形象表征和内核呈现。如何设计出充分彰显浙江诗画山水之美、生动展示浙江发展活力之奔涌的省域品牌LOGO,浙里已为你搭建好了舞台,期待您来一展身手!

由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指导、浙江省域品牌LOGO全球征集活动组委会主办的浙江省域品牌“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形象标识(LOGO)全球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球广泛征集有创意的设计方案,热爱、支持和关心浙江省域品牌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稿。

征集与评审时间

起始时间:2022年8月8日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

(此截止时间为文件提交时间,逾期将不具备应征资格。)

网络投票:2022年10月1日—10月7日

征集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应围绕“诗画江南、活力浙江”主题词,立足浙江省的省域定位,充分结合浙江山水风情、文化气质、发展特色,面向未来、立意新颖、主题鲜明,具备强大的社会感召力和文化引领力,能够得到国内、国际社会普遍认可。

2.设计作品需包含完整中英文名称“诗画江南、活力浙江”“Picturesque and Dynamic Zhejiang ”与LOGO的基本组合方式。场景化应用设计延展兼具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品牌形象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适合传统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推广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3. 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每件作品需提交一份精度为300dpi的JPG/PNG格式文件,尺寸为 297mm x 420mm (A3竖排或横排),内容为LOGO与设计说明,详情见投稿作品示意图。

(2)每件作品可提交一份精度为300dpi的JPG/PNG格式文件,尺寸为 297mm x 420mm (A3竖排),内容为3-5张场景应用,详情见投稿作品示意图。(选择性提交)

(3)每件作品可提交一个时长15秒以内的LOGO动态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选择性提交)

(4)提交作品或视频中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否则判定为无效稿件。

4.应征作品须在《报名表》内以中文或英文填写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连同《应征承诺函》一并提交至浙江省域品牌LOGO设计征集活动官方平台。

5.应征作品资料提交时,须以“浙江省域LOGO征集+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规范文件命名,作品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所有应征作品必须为提交者的原创作品,不得与其他城市品牌LOGO雷同或相似,提交者须对作品的版权与著作权承担完整法律责任,活动组委会对涉嫌抄袭的作品有权不予采纳。

奖项设置

1.金奖作品1件,每件奖金人民币30万元,颁发获奖证书。

2.银奖作品5件,每件奖金人民币10万元,颁发获奖证书。

3.铜奖作品15件,每件奖金人民币3万元,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作品30件,每件奖金人民币1万元,颁发获奖证书。

5.入围作品50件,颁发获奖证书。

另根据实际组织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颁发相关证书。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作者需先登录“浙江在线”浙江省域品牌应征作品活动首页(网址:https://h5.zjol.com.cn/material/hlzj/)仔细阅读活动内容,点击下方“上传作品”按钮,流程如下:

1.登录官方平台活动首页,点击“上传作品”;

2.按照提示填写作品相关信息并上传作品;

3.上传作品成功后,点击“提交”,当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后,即表示报名成功。

 

 

 

 

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由浙江省域品牌LOGO全球征集活动组委会主办,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协助组委会对入围的作品作进一步修改。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公告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

2.LOGO设计方案的最终确定须经活动组委会批准。组委会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任何技术对标志进行使用,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由浙江省有关部门或其许可的第三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制作或销售的宣传或信息资料、文化教育项目和任何与浙江省域宣传相关的活动;生产、印刷、电视转播或媒体互动宣传;在电视转播、持权转播商的推广、及其商业合作伙伴所推广的市场活动,以及相关授权项目中的使用。

3.凡向本活动组委会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吴桑



https://h5.zjol.com.cn/material/hl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