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抚州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影响力,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唱响抚州“‘抚’务周到”营商环境服务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抚’务周到”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构思主旨鲜明,能直观反映抚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元素,融合抚州文化特色,寓意深刻,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充分体现抚州市打造“放心、舒心、安心、尽心”的“四心”营商环境,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理念。 (二)构图形象新颖,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三)形象标识(LOGO)可以适应多种场合和载体的制作与使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便于宣传与推广。 (四)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形象标识(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 *125px,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一)纸质版:请投稿人于2022年8月14日前(以寄出时间)将作品的纸质版寄送江西省抚州市市直集中办公大楼二号楼710办公室,收件人:刘小浪,联系电话:0794-8268973。 (二)电子版:请投稿人在寄送纸质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邮箱fzsyhyshjbgs@163.com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抚州市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 (三)请投稿人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二)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征集主办方(抚州市营商办)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三)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抚州市营商办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