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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创客”形象标志征集

发布时间:2022-07-13      截止时间:2022-07-30    阅读量:7144次     
活动赏金:
1000.00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将“靖江创客”打造成具有靖江特色的创业文化名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靖江创客”形象标志。

 
活动范围
01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所有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02
 
01
标志性
 

契合“东线第一帆”城市特质,充分体现靖江创客“创造、开拓、担当”的基本内涵。

02
特色性
 

设计、构思新颖,具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突出强调靖江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时代特征。

03
实用性
 

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易于识别和传播,适合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制作和传播。

04
原创性


  设计作品必须原创,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标志尚未被注册,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投稿方式
03
 

  为便于后期开展评选工作,投稿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佳,设计稿应包含标志设计和设计说明,投稿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稿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二)设计作品的文字说明一式二份,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不低于300DPI,一套为PSD、AI、CDR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

  (三)所有电子材料统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做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

 
评选方式
04
 
 
靖江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靖江日报、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奖励办法
05
 
 
入围奖5个,对每件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及证书1份,主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元素进行优化整合,并组成最终标志作品。
 
注意事项
06
 
 

  (一)经评审入围的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归靖江市人社局所有,在今后使用入围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二)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所有稿件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在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07
 
 
 

  参评作品须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姜 洪

  联系电话:0523-80292133

  电子邮箱:1502979903@qq.com。

  

  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靖江市人社局所有。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编审:孙菁

  校对:蒲小航

  签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