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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征集!“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公开征集LOGO和主题语

发布时间:2022-07-04      截止时间:2022-07-31    阅读量:7516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5月20日,“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正式认定“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

 
 
 
 

 

“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是安溪人民在长期的种茶和制茶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以传统铁观音品种选育、种植栽培、采制加工和茶文化等为核心的农业生产系统,以及该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孕育的生物多样性,发挥的生态系统功能,呈现的人文和自然景观特征。

 

 
为创建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对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的保护和活化利用,安溪铁观音申遗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LOGO和主题语
 
 
01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02
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单位均可参加

 
 
03
征集要求
 
 
01
LOGO(形象标识)
 
1

应征作品设计应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为主题,结合安溪茶史、生态茶园(茶山)、茶叶种植制作技艺、茶产品、茶文化、特色景观等元素,体现“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GIAHS”字眼。构思新颖,内涵丰富,辨识度高,标志性强,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方便作为各种场合、相关茶产品、文旅衍生产品推广宣传的统一形象标识。

2

应征作品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彩色图形设计,同时提供JPG、PNG、PDF等图片格式效果图和PSD、AI、CDR等设计矢量源文件。能适合各类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的宣传和传播)。

3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作品除LOGO设计图案外,须配写300字左右文字说明,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涵义。

 
02


  主题语

 
1

应征作品应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为主题,能反映安溪地域特色、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符合城市的历史积淀及鲜明个性特征,适用于茶产业发展、茶文旅开发、城市茶文化塑造等需要。主题语要简短精炼、富有音韵、琅琅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

2

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14个字以内,可配写文字说明,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主题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04 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评选入围作品6件(LOGO类3件、主题语3件),LOGO作品每件给予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人民币20000元主题语作每件给予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人民币10000元。并由主办单位颁发入围证书。
 
2、征集方可从入围作品中择优选用作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LOGO和主题语。
 
05 征集入口
 
 
LOGO: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将设计矢量源文件、电子版图片、设计说明及基本信息(个人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到征集活动指定邮箱:axcgwb@126.com,邮件主题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LOGO征集”。

 
主题语:

点击下方链接或文末“阅读原文”参与主题语征集。

 

 

  主题语提交

  唯一通道

 

http://o0zl6twoic9cke9a.mikecrm.com/RtRVcIz

 
 
06 其他说明
 
 

1、征集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评出入围作品。评审结果通过安溪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期一周。

2、征集活动联系人:杨剑军,联系电话:0595-23227399。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如遇雷同,按发送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发送者为准。

4、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5、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者提交的作品须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6、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知识产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如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8、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入围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9、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END-
 
编辑:陈晓慧
审核:一审|林坤源 二审|杨伟艺 三审|陈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