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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村”logo设计征集

发布时间:2022-06-01      截止时间:2022-06-20    阅读量:7550次     
活动赏金:
6000.00
 

 

“美育村”logo设计征集评选活动

 
 
 
 
 

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背景下,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坚定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以“艺术赋能乡村,美育共同富裕”为主题,自2019 年起由浙江美术馆启动浙江省“美育村”试点单位扶持计划。

“美育村”项目以文化铸魂乡村振兴、艺术赋能共同富裕,培育浙江“美育村”特色文化标识,提促浙江美丽乡村软实力,为新时代攀登文化高峰打下坚实基础。

为增强“美育村”项目的社会传播力,盘活浙江省美育村特色文化资源,增加乡村美术附加值,现向社会公开举办“美育村”logo设计征集评选,该logo将成为“美育村”项目的统一视觉标识。

 
 
 
 

一、活动单位:

 
 

指导单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浙江美术馆

承办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新蓝网

 
 
 

二、征集内容:

 
 

浙江“美育村”项目logo设计方案。

 
 
 

三、征集要求:

 
 

1、logo设计方案应符合浙江省“美育村”项目“艺术赋能乡村,美育共同富裕”总思路。

2、logo设计方案应契合“美育村”项目的定位,能够彰显该项目的个性与特色;围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艺术赋能等核心理念进行设计。

logo设计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健康积极,设计思路清晰、表达立意完整,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群的普遍认同,融入不同的主题,应用于文创、旅游等众多领域,有利于“美育村”项目的形象宣传和品牌推广。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2022年6月1日9:00至2022年6月20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共20天。

 
 

  (二)参加方式:

1、参加作品提交征集活动邮箱:383533836@qq.com

2、需要进一步沟通的相关事宜,可致电沟通咨询。未尽事宜将补充发布,请注意关注。

联系人:祝老师(新蓝网);张老师(浙江美术馆)

联系电话:15757177271;18957130221。

致电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三)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征集要求,征集阶段结束后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于7月1日前进行公示。

本次征集将组织来自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美术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等单位的专家进行投票评选。最终结果将在中国蓝TV、浙江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平台上公布。

注意事项:

(1)在活动征集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帮助可直接联系征集方。

(2)如征集作品出现重复情况,以最先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是否属于重复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3)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作者同意并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产生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争议,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自然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公示期内接受各界专家及大众审核,如遇纠纷,将撤销该作品获奖资格。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则默认获奖资格。

(5)征集作品在参加本次活动之前参与过其他此类活动但未被采用的,允许参与本次活动。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最终logo设计方案入选者1名,奖金6000元。

说明:奖金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五)投稿须知:

1、标志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

2、标识设计图案及字体需用矢量文件设计。

3、标识设计需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Logo效果图和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求包括不少于300字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4、每个设计标识提供一个文件,包括一个JPG格式文件,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上传的标志文件的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每张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M。

5、标识设计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否则作品无效。

6、标识征集作品文件请以.RAR 压缩包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格式为:美育村logo设计征集参评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团队名称+联系方式。

7、作品知识产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

 

①原创性声明

应征作品保证完全原创,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参与征集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活动主办方无关。

②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参与征集者享有征集作品合法、独立、完整的全部知识产权(获奖作者在征集前及评审结束前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获奖作品的作者须与主办方签订版权移交协议,主办方在支付奖金后,获得对征集作品享有署名权、注册权、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办理作品登记等权利,逾期不同意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及奖励。

③展示免责条款

参与征集者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参赛主体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仅配合、协助创作者进行维权。

④肖像使用

征集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活动及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与征集者本人负责。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