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设计大赛

征集高青城市形象标识、城市精神宣传语和主题文艺作品

发布时间:2022-05-27      截止时间:2022-06-30    阅读量:7808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齐国八百年自高青起步

黄河行万里至高青安澜

 

高青现公开征集

城市形象标识

城市精神宣传语

主题文艺作品

奖金总额67000

 

有才的你快来参与吧

 

 

你有创意,我有奖励!

具体征集要求有哪些?

一起来看

 

 
 

  关于公开征集高青城市形象标识、城市精神宣传语和主题文艺作品的公告

 
 

  高青,镶嵌黄河之滨,是淄博市唯一沿黄区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姜太公首封之地,义士田横、酒祖仪狄故里,是齐文化发祥地。高青资源富集、产业鲜明,是中国黑牛城、中国白酒名城、中国温泉之城、中国西瓜之乡、中国桑蚕之乡、中国门球之乡,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最佳改善人居环境范例县、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智慧城市示范奖等国字号名片。

 

  齐国八百年自高青起步,黄河行万里至高青安澜。今天的高青正以“开放、创新、包容”的全新姿态,统筹抓好“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加速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聚力建设黄河下游腹地新城,打造美丽富裕、品质活力、幸福和谐的黄河明珠。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精神标识,代表着城市的整体形象,为进一步打造高度凝炼、广泛认同的高青城市精神和准确鲜明的高青城市品牌,全面提升高青发展软实力,扩大美誉度和知名度,提升市民认同感和归属感,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青城市形象标识、城市精神宣传语和主题文艺作品。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集范围

凡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标识(LOGO):

  1、应征作品要突出高青区域特色的自然景观、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反映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凸显高青城市个性。

  2、应征作品应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图案流畅、简洁明快,易于辨识记忆、易于传播推广,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3、应征作品包括城市形象标识和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二)城市精神宣传语:

  1、宣传语能充分反映高青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优美的生态旅游风光等,生动展现城市魅力和精神风貌,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特征和定位。

  2、应征作品要主题突出、文字精练,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便于传播,一句话叫响高青。字数不超过16字,并配以300字以内设计说明。

  (三)高青主题文艺作品:

  1、作品紧紧围绕高青发展主题,展示高青形象,体现高青特色、高青元素,诗歌、朗诵、戏曲、歌曲、舞蹈、快板、小品、相声、绘画、书法、摄影等文艺作品均可,不设文艺门类、不限创作体裁。

  2、要求为最新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做到高青发展内涵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富有感染力和正面宣传意义,用文艺作品为高青“画像”。

 

四、投稿方式

(一)所有参赛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投稿邮箱:gqxwxcbxinwenke@zb.shandong.cn,邮件请注明“高青城市形象标识”“高青城市精神宣传语”“高青主题文艺作品”字样,并务必备注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二)城市形象标识作品效果图,需提交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150dpi,规格420mm*297mm,单个文件不超过10M;若作品入选,需提交设计源文件(如AI、PSD),颜色模式须为CMYK,分辨率300dpi。城市精神宣传语、主题文艺作品类应为word文档或图片格式,并保留原件以备入选后使用。


五、作品评选

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评审委员会,分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汇总、复核,初评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择优入围,不设数额比例。

(二)公众投票。入围作品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开设投票窗口,接受市民投票。

(三)专家评审。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六、奖项设置

(一)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城市精神宣传语: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主题文艺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有关事项

1.主办方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入围作品作进一步修改。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公告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宣传语雷同或相似,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公开发表,拥有独立、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法律纠纷问题。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相同,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先到为先。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所有。

活动咨询电话:0533-6967093,期待您的参与!


 


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5日

 

编辑:孙颖秀

责编:傅盟盟

终审:张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