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红”红色教育品牌形象标识(LOGO)
发布时间:2022-05-22 截止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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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挖掘含山红色资源,促进含山县红色教育发展,打造“含山红”红色教育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含山红”红色教育品牌形象标识(LOGO)。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结束(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1.能反映含山历史文化内涵、地域区位形象以及红色教育特色,主题突出、寓意贴切、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独创性、艺术性和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2.要易于识别,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网络媒介、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传播使用。3.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色彩简明大方,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视觉冲击力强,能给人以深刻印象。4.要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作说明(200字以内),阐明标识的设计技术(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标识和字体设计稿要附上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标识电子稿要求提供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3M,并提供矢量文件。1.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小组对所征集作品进行初审,评选出10件入围作品,在“含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含山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上进行公众投票并公示,同时征求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2.结合各方反馈意见,由评审小组对入围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共3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最终确定1件作品作为含山红色教育形象标识。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件,奖励10000元;二等奖1件,奖励5000元;三等奖1件,奖励3000元。获奖和入围作品均给予证书。(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同时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投稿者须保证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知识产权将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入选投稿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设奖金均为税前奖金。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一)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得超过3件。如遇相同(相近)形象标识,以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投稿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可以调用。(二)投稿要求将形象标识图片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以邮件附件形式报送。邮件注明“含山红色教育形象标识”字样,同时注明投稿者真实名称。邮箱:hsxcbxcs@126.com,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0555-495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