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征集令
发布啦!
在你的心目中,宁波生态环境的
“形象代言人”是怎样的呢?
通过生动形象、主题鲜明的视觉元素
表达和传播具有宁波特色的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和生态文化
我们向热爱创意的你发出征集邀请!
“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由你来定义
未来的你,就是下一位设计新星!
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
征集公告
主办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甬上新闻客户端、宁聚新闻客户端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8日24时。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一)标志性。作品需主题鲜明、识别度高、内涵丰富,具有宁波标志性元素和一定的针对性,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定位。
(二)艺术性。作品富有拟人化特征和时代气息,具有艺术性和较强的延展性,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或者造型组成。
(三)实用性。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合在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四)原创性。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投稿。
(五)合法性。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党内法规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一)作品须提交平面设计的彩色稿,绘制至少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及以上(如添加斜侧面)。
(二)作品均以电子稿件形式(TIF或JPG格式)提交,上传的作品图片小于10M/张、分辨率不低于72dpi。
(三)作品须有IP形象名称,并附作品内涵的简要文字说明,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四)应征者需妥善保留不低于300dpi分辨率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注意元素尽可能独立分层。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五)应征者投稿时,须同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主办方依此评选、颁发获奖证书。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
应征者需完整填写“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征集活动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并同应征作品(含设计说明、源文件等)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j@nbepb.gov.cn,邮件标题标明“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征集活动+作者姓名”。
联系人:吴老师、戴老师;联系电话:15336686579、15867273973。
(一)专家评审。5月底,邀请部分艺术创作领域专家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比遴选。综合各个方案的整体情况,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入围名单和入选名单。
(二)发布。市生态环境局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并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优秀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税前)。所有获奖作品均将获颁证书。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及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分配。
“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发布后,供社会各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时免费使用,不得利用IP形象进行任何商业性宣传。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提交的作品凡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来稿恕不退还。活动组织方拥有所有应征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宣传范围内非商业用途使用权。著作权归应征者所有,投稿作品将授予主办方及关联单位机构用于推广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等活动)使用作品,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
(五)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六)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征集活动登记表
附件:
《宁波生态环境IP形象征集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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