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企业标识征集
发布时间:2022-04-28 截止时间: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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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工集团标识、旗帜、企业精神、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歌曲相关设计和创作要突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特色,充分展现全体务林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和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家国情怀,以“生态、绿色”为设计主线,紧扣森工集团历史文化积淀和改革发展定位。(一)企业标识和旗帜设计要富有创意、构思新颖、图案简洁、美观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艺术感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二)企业精神、企业核心价值观提炼要求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三)企业歌曲创作要气势磅礴、坚定有力、催人奋进,要好听、好记、好学、好唱。
(一)森工集团“标识、旗帜、企业歌曲”三项,入围作品各5件(其中最佳作品各1件,奖励作者创作费各1万元,优秀作品各4件,奖励作者创作费各2000元)。(二)征集森工集团“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两项,入围作品各5件(其中最佳作品各1件,奖励作者创作费5000元,优秀作品各4件,奖励作者创作费各2000元)。
注:每位获奖者的个人所得税自行承担。(一)企业标识和旗帜设计作品,需附简要创意和设计文字说明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投稿作品以电子或纸质版形式提交,电子版以“内蒙古森工集团识别系统应征稿+作者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直接投递纸质版作品(标准A4大小,高分辨率彩色打印),在信封显著位置标注“标识征集”字样。
内蒙古牙克石市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建设科(企业文化建设科)
(一)设计方案必须为应征者原创,并享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二)作品获奖后,则视为获奖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应征者不得再将作品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内蒙古森工集团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