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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美玉工作室检察文化品牌形象海报征集

发布时间:2022-04-22      截止时间:2022-04-30    阅读量:7715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一、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评审公布期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7日

三、海报设计要求

1

品牌名称

美玉工作室

2

品牌寓意

美玉工作室是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导,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集涉未成年人案件统一集中办理、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法律政策研究等职能为一体,因地制宜打造的党建检察文化品牌。美玉工作室以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郭美玉同志名字命名,以琢玉树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该工作室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探索总结出“521”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模式,锻造出一支以“全国双百政法英模”郭美玉同志为典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

3

格式要求

●海报图片成品尺寸:525×650mm,且不低于300dpi;

●设计与品牌内容贴切;

●设计形式新颖、有创意,视觉效果强,图案清晰,简洁明快,色彩搭配适当、醒目,文字图形组合协调统一、易于识别传播,海报设计须提供300字左右文字说明,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内涵、释义。

四、投稿方式

请将注明作者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的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4305274@qq.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手绘作品请邮寄至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李静(收),联系电话0955-7656830。

五、评审方式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将在“沙坡头检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布。

六、设计费用

评选入围作品5件,每件给予设计费人民币1000元;确定选用作品1件,给予设计费人民币5000元。入围及选用作品均颁发证书。设计费含税金。

、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

(二)最终确定选用及入围的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所有,并享有对选用作品的修改、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选用作品作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三)凡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条款,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403>期

供稿丨第四检察部

编辑 I郑佳慧 责编 I 王芳

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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