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检护航”未检品牌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2-04-18 截止时间:2022-05-06
阅读量:7085次
习近平总书记呼吁“全社会都要了解儿童、尊重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汕检护航”是汕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为进一步擦亮品牌特色,推进和宣传汕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汕头市检察院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汕检护航”未检品牌LOGO!
“汕检护航”是汕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初始想法就来自:为未成年人护航,不让梦想偏离航向。创建该品牌是为了更好地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检察之力,促推未成年人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以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汕检护航”未检品牌LOGO将在未成年人办公区、办案区、关护基地、宣传活动等场景使用。 “汕检护航”的未检品牌LOGO(包括标准图形、字体、色彩及标准组合)。 1. 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与其他LOGO、宣传语雷同或相似,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 应征作品要体现关爱守护未成年人的核心价值追求,契合“汕检护航”的品牌涵义,突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题和定位,充分反映“教育、感化、挽救”等工作特点,可以结合新时代汕头、检察等元素。 3. 应征作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内容健康、色彩搭配适当,组合协调统一,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形象力和感染力。 4. 应征作品应用性强,且易于传播,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用于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所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进行提交。请发送到电子邮箱:stjcwj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汕检护航”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投稿日期截止后,汕头市检察院将从投稿作品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10件优秀作品作为备选项,邀请专家进行评选,选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并最终采纳作品1件。 1. 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画册、展览以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2. 所有入选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及使用权归本单位所有。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投稿,汕头市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解释权。 0754—88927576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惩、防、教、治、责”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工作中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并开展法治宣传预防,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监督作用,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努力实现“1+5>6=实”,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