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21年5月,淄博市在《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目标任务。2022年2月12日,在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市委书记江敦涛进一步对“淄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做出部署和要求。 为准确、鲜明、生动概括“淄博儿童友好城市”形象,扩大淄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淄博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前期特向国内外发起淄博儿童友好城市LOGO征集活动,现持续火热征集中!! 淄博儿童友好城市LOGO,主要体现淄博元素和儿童友好城市元素(可中英文搭配)。 淄博市妇联 淄博市妇儿办 淄博儿童友好城市LOGO要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创意新颖,适合单色和彩色印刷,电子文档应以JPG或PSD格式,且文件不小于5M,并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 1.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体现淄博文化特色,突出儿童元素,符合国际惯例,具有艺术感染力。 3.应用性强,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上使用。 4.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具有创新性,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设计行为属于设计作者第一次发布行为,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7.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8.作品被选中后,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 9.被选中的设计作品,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等。 10.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参与者发送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邮件请注明“淄博儿童友好城市LOGO”。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17时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邮箱:zbfeb@163.com 咨询电话:0533-3160330 1.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结束,由主办方进行初步筛选,将筛选后的作品网上公示,并进行网络票选,同时邀请专家对公示作品进行专业评审;将网络票选结果与专业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得出相应奖项获得者。 2.奖项设置 录用奖(1名):最终被选定为淄博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的组织或者个人,10000元奖金。 优秀奖(3名):每个奖金奖励1000元。 扫描右方二维码 下载报名表报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