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市创城办决定举办创城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即日起至3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作品。
一、大赛主题
创文明城市 建幸福本溪
二、作品类型
(一)创城形象标识:创城形象标识能够准确体现本溪文明城市形象,彰显本溪城市的独特魅力;有较强的辨识度,创意新颖、生动形象、时尚现代,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传播力。标识应为彩色,存储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低于2MB。
(二)创城推广用语:创城推广用语应为简洁明快的一句短语或短句,体现本溪特色,通俗易懂、贴合主题、朗朗上口、便于传诵,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不得掺杂外语和其他符号。
(三)创城公益广告:创城公益广告应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保护、诚实守信、志愿服务、文明旅游、文明创建等为主题,结合本溪地域文化特色进行创作。作品应将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创意鲜活、富有内涵、大气庄重、没有歧义,富有时代气息。
1. 平面类:作品以4至6幅系列作品为佳。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分辨率300dpi,单幅作品不低于10MB。
2. 视频类:作品时间控制在30秒以内,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不限;格式为AVI或MP4,画幅宽高比4:3或16:9,分辨率不低于 1080P(1920×1080),可配简体中文字幕。
三、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评选采用网络评选与专业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线上投票及线下打分情况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四、奖项设置
1.创城形象标识采用奖1名,奖金2000元。
2.创城推广用语采用奖1名,奖金2000元。
3.创城公益广告(平面类)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4.创城公益广告(视频类)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五、注意事项
1. 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提交作品的团队和个人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 本次大赛被采用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应征者所有外,其它知识产权及使用权(作品任意形式的使用和修改)归举办方所有。
4. 本次大赛作品入选后,将电话通知入选者提供高精度设计原图。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或直接邮寄。
电子邮箱:
bx2897679@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联系人:冯 卓
联系电话:024--42897679
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