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党中央重视和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战略部署,是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为积极推进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经县文明实践中心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江华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和“瑶都红”志愿服务品牌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要展现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工作内容,聚焦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等主题活动,让志愿服务贯穿始终,兼具思想政治引领、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提供惠民服务。 2.“瑶都红”志愿服务品牌标识(LOGO),要充分体现志愿服务精神、体现瑶族元素、体现“瑶都红”红心向党、热情似火的性质。 3.投稿作品均需附设计图样及设计说明,电子稿要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6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同时,提供创意文字说明,要求300字以内,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 4.设计新颖、醒目、大方,寓意深刻,充分融合中国传统印章文化元素和江华新时代瑶族文化特色元素,易于为社会所接受和传播,便于制作推广。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5.易于传播,应用性强,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四、评选方式 将通过面向全社会范围征集,将收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由江华瑶族自治县文明实践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的作品进行专业评审,2022年2月底前评选出江华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和“瑶都红”志愿服务品牌标识(LOGO)。 五、评选流程 1.作品初审。征集截止后,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入围名单。 2.公示投票。入围作品将在“江华发布”“文明瑶都”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并进行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评选公布。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并将作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宣传发布。主办单位将入围作品和最终获选作品通过一定的媒介形式进行宣传发布。 六、奖项设置 应征入围作品评出三类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7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附上应征者保证本人作品属于原创的《应征承诺书》(附件2)。主题标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同时签订《知识产权确认书》(附件3),作品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应征作品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注意少数民族的有关禁忌,严禁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主办方只对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发出通知,对未入围的作品,其设计者可自行处理。 6.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7.作品如有雷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8.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八、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投稿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江华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LOGO或“瑶都红”志愿服务品牌标识(LOGO)征集——设计者姓名”,将设计稿的可编辑格式源文件、JPG格式图片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和“瑶都红”志愿服务品牌标识(LOGO)应征报名表》(附件1)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做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公司或个人信息。 联系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联系电话:0746-2317296 投稿邮箱:jhcjb2317296@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和“瑶都红”志愿服务品牌标识(LOGO)应征报名表》 2.《应征承诺书》 3.《知识产权确认书》 /uploadfile/2022/0112/20220112104528699.docx
来源:文明瑶都
编辑/初审:解泽英 二审:周君 三审:彭祖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