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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寻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截止时间:2021-11-10    阅读量:7548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寻找有才华的你

 

 
 
 
 
 
 
 
 

前言

 

 

为打造寻乌县文化旅游品牌,全面提升寻乌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寻乌县委宣传部、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现启动寻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

 

 

 
 
 
 
 
 
 
 

征集要求

 

(一)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主题鲜明,定位准确,能够充分反映寻乌旅游资源特色和文化内涵。

 

2.文字精练,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方便传播,具有感染力、号召力和亲和力,能引起大众的共鸣。

 

3.不超过10个字,作品后需附简要释义(300字左右)。

 

4.作品应保证为原创,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宣传口号。

 

(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

1.能体现寻乌县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寻乌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形象鲜明,构图筒洁,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吸引力。

 

2.作品将应用于寻乌县文化旅游宣传,须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适合在名片、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市场营销活动、宣传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易于国内国际的传播。

 

3. 应征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提交文件为jpg、PN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5兆。作品须提供标准用色色值和字体名称,文件可采用PS、AI、CDR格式,不限但须统一附带一张A4彩色图稿。

 

4.应征稿须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的理念说明,以及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5.应征作品应保证原创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形象标识。

 

 

 
 
 
 
 
 
 
 

评选方式

 
  • 由主办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征集范围

 
  • 面向国内外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奖项设置

 

(一)文化旅游宣传口号设奖项及奖金(税前):

  •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设奖项及奖金(税前):

  •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证书。

  • 如宣传口号与形象标识按照一体化设计投稿,主办单位将视情况进行拆分评选。

  • 最终采用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分别另奖励10000元(采用一体化设计方案的奖励20000元)。

 
 
 
 
 
 
 
 

投稿方式及时间

 
  • 1.宣传口号与形象标识设计可以单独投稿,也可以一体化设计投稿。

  • 2.应征作品请按附件要求填写作者资料。具体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所有应征稿均须附作者承诺书一份并手工楷书签名。

  • 3.所有应征作品投递唯一渠道为以下电子邮箱:

  • xwxwgxlj@163.com,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 联系人:王洁兰。

  • 联系电话:13576765816。

  • 4.征集时间:2021年10月13日-11月10日。

 

 
 
 
 
 
 
 
 

声明事项

 
  • 1.征集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 2.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发放奖金和证书全部追回。

  •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概不退还。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和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对应征作品按照主办单位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主办单位在使用入选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4.若有内容相同的作品,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 5.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征集表

 

主编|陈永红

审核|陈添娣

编辑|曾钰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