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有创意?爱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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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看这里~~ ↓↓↓ 征集标识要求 (一)面向全国征集创意设计作品,单位和个人均可自由投稿参加。 (二)构图主旨鲜明,易于辨识,口号朗朗上口,标识和口号设计应突出“营商环境”主题,充分融合龙口的历史文化,展现我市的优良营商环境。 (三)标识应体现出“龙口营商环境”内涵,字体可配合变化,要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的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四)征集LOGO作品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同时提供矢量源文件和JPG格式效果图。 (五)口号设计借鉴济南“在泉城·泉办成”、泰安“泰好办”、淄博周村“好周到”、昆山“昆如意”等思路,我市口号应尽量包括“龙、口”两字或者谐音字。 (六)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征集所有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以下资料:1.设计人信息表(见附表);2.设计作品(标识,标识背景效果图,口号),规格为300dpi以上分辨率的彩色Logo图样和文字;3.设计理念说明书(简要说明作品创意构思,不超过500字);4.标识和口号应配套设计投稿。 (二)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需提交的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lkszn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龙口营商环境”形象标识及口号征集。 (三)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标明作者姓名,附加设计说明书。 (四)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 (五)投稿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下午5时,逾期作品不能参选。 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作品权属 (一)征集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或将作品转让第三方。 (二)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职能办)主办。 联系电话:0535-8502633。 附表:“龙口营商环境”标识设计人员信息表 识别二维码获取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