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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7      截止时间:2021-10-11    阅读量:7339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为打造南昌市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阵地,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效应和社会认知,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从即日起,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一)作品寄送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1日前。应征作品须在2021年10月11日之前发送至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邮箱:ncsmzjmzk@126.com,并注明“南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作品”(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二)审定并公示录用作品时间:2021年10月17日前,我局将在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和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录用作品。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专业策划设计机构或设计爱好者。

三、创作原则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将能体现“民族团结”意义的符号融入标识中,突出南昌市山川秀美、地标建筑、民族文化和人文精神。遵循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宗旨,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传统,展现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生动局面。

四、设计要求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为重要任务,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风貌,彰显南昌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色亮点

2.作品要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简洁大方,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具有强烈的时代感、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的象征意义。

3.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4.作品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5色。

五、提交要求

应征人简介(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1份;每位创作人投送作品不超过2件;提交应征作品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电子版存储为RGB色彩、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尺寸不小于5M;作者提交的作品及有关资料概不退还,自留底稿。

六、评选及奖励方式

此次征集的南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由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聘请专业人士组成工作组对作品进行评选,确定10个入围作品,再从中确定1个最终入选作品并公示。被最终确定使用的作品将一次性给予5000元设计费并颁发证书,其余入围作品每个将一次性给予1000元设计费并颁发证书。(奖金税收由获奖作者自行缴纳。)

七、创作申明

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作品或创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品一经入围采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有,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有权对各作品进行拼接组合并最终形成南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有权决定作品的使用方式;作品一经采用,设计者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