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项目
“普通话之乡—滦平”标识
二、主办单位
由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滦平)和滦平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三、活动设计
(一)作品征集阶段
1.征集时间
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22日
2.征集对象
对设计感兴趣并具备设计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征集
3.内容要求
标识设计要集中反映滦平的历史、文化、生态等特色,突出“滦平”“普通话”等元素,能够彰显滦平文旅融合的发展理念,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视觉冲击力和情感感染力,富于美感和时代感。
4.作品要求
(1)标识要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标识的主体部分,设计电子版稿件创意可手绘或电脑设计制作,但最终投稿作品为完整的电脑制作成品(软件不限),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或TIF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文件大小不小于5M。
(2)作品采用后,设计方须提供作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3)创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保留入围作品原创凭证。
(4)提交作品时,创作者请同时提交《“普通话之乡—滦平”标识征集作品报名登记表》,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投稿时请注明“普通话之乡—滦平标识征集及评选”等字样;作品和《“普通话之乡—滦平”标识征集作品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上传,并提交作品原始草稿复印件。
5.报送方式
方式一:作者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后,连同设计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lpxpthlogo@163.com
方式二:作者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后,连同设计作品一式10份(需彩色打印),寄到滦平普通话之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6.报送地址
河北省滦平县教育和体育局推普办(收)
邮编:068250
电话:0314—8586444
(二)作品评选阶段
1.评选时间
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7日
2.结果公布时间
2021年9月28日
四、奖项设置
1.此次“普通话之乡—滦平”标识征集将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0元;入围奖50名,奖金各1000元。
2.获入围奖以上人员凭获奖证书,来滦进行普通话体验活动时享受免除滦平所有景区门票,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年底,每次限免3人,不限次数。
3.标识一经确定为“普通话之乡—滦平”的形象标识,其所有权、使用权均归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滦平)和滦平县人民政府专有。
4.为了确保征集作品质量,所设各等奖项可空缺,解释权归主办方。
五、评选办法
成立“普通话之乡—滦平”标识征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活动评委由全国知名专家7~9人组成,坚持“权威性、独特性、影响力”三者相结合的原则和审美标准,组织专家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选。
六、活动须知
1.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2.对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组委会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办公室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附件:1.“普通话之乡—滦平”标识征集作品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