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了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方案,原杭州市下城区、拱墅区合并,成立新的拱墅区。新拱墅区位于京杭大运河南端,拥有“千年历史文化、百年工业文明”,北拥近1000公顷半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临美丽的西子湖,是杭州市主城区之一,全市“一核九星”中“一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杭城繁华的原点,杭州高品质推进大城北区域规划建设中的核心区域。当前,拱墅正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区、城市有机更新样板区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样板区,为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而努力奋斗。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形象,扩大城区影响力,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征集人”)于2021年8月15日开始面向全球征集新拱墅区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应征设计方案”),衷心欢迎有志于参与新拱墅区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应征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可以组合的形式作为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为杭州市拱墅区未来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除自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外,征集人还将定向邀请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的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应征人须遵守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条件,在本次征集活动的进行及后续过程中就被选用作品签署相关著作权协议。
01应征人资格
1.凡有意愿参与杭州市拱墅区形象标识(LOGO)设计并自愿遵守本征集公告和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单独或共同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方案。
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的应征文件中明确标明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其中共同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应征的文件中明确标明全部共同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3.征集人或者经征集人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审核应征人的资格,如发现应征人作出任何虚假陈述,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取消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02设计要求与提交要求
一、杭州拱墅区形象标示设计内容
1.设计要求
(1)形象标识设计要求紧扣新拱墅特色,体现两区融合,地域文化特点鲜,承载着多层文化意蕴,展现当代城市发展面貌与未来方向,激励人心,增强凝聚力。
(2)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具有国际水准的艺术传播力和视觉冲击力,能够充分地诠释新区发展理念,得到国内和国际社会普遍认可。
(3)具有一定时代创新性,具有高辨识度且适用于多种场景,应该考虑在新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
2.提交要求
标志设计必须包含标志设计,正稿和负稿、标准色值(RGB和CMYK)、标志组合应用、标志应用效果图、设计说明(300字以内)等内容。作者按需自行排版提交5-6张,高精度色彩方案呈现图,尺寸大小为:A3(297mm×420mm)幅面。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能在提交作品中出现。
二、其他通用设计要求
1.应征设计方案的内容和元素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彰显新拱墅精神、体现中国文化与价值观。
2.应征设计方案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规范性设计。鼓励应征设计方案从多角度进行创新,突破以往的设计理念及设计形式。
3.所有应征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确保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财产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衍生品开发权)属于征集人,并遵守保密与反隐性营销政策。如征集人发现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使用了提交的作品或其中标志性元素,以及违反保密与反隐性营销政策,征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03应征文件提交时间与方式
1.应征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0:00(含),应征人完成提交的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应征文件提交方式:请应征人将作品与参赛表格按照征集要求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邮箱,邮件主题填写为“拱墅区形象logo方案应征”,附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方案”。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当面或邮寄等任何线下方式提交文件。
3.咨询及征集邮箱地址:gongshulogo@163.com。
4.应征文件收件人:杭州拱墅区形象标示设计征集工作小组。
5.咨询电话:0571-87200266(工作日10:00-11:30 13:30-17:30)。
6.应征人应在本次征集起始时间后、截止时间前,将符合全部要求的全部应征文件按上述方式提交,否则视为该次应征未完成。收件时间截止后,收件人不再接收任何应征文件。
04评选及奖励
1.任何不符合本公告形式要求的应征文件,均可能被征集人视为无效文件,并对所有应征文件不予退还。
2.应征人若入选设计方案,应按照征集人的要求对应征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评审结束。
3.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50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20000元/名
铜奖3名,奖金各5000元/名
入选5名,奖金各3000元/名
4.除上述奖金外,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不向应征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获奖设计方案的应征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应征人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无关。在本次征集活动全部结束并收到获奖应征人提交的全部合格文件后,将依法扣除税金后的奖金发放至获奖应征人指定账户。
05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提及的所有具体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应征人自行承担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征集人不承担应征人因自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3.应征人可通过官方客户端(今日拱墅APP)、官方微博(拱墅发布)与官方微信(拱墅发布)等渠道获取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和动态。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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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