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薛镇形象标识(LOGO)、宣传语和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文艺协会,广大文艺工作者、爱好者:
薛镇地处富平县东北部,总面积175平方公里,总人口7.2万,山水秀丽、物产丰富、人杰地灵。近年来,薛镇历届党委、政府围绕“红色传承、生态文明、产业兴旺”矢志不渝,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用文艺的形式展示、记录广大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更好的展示薛镇对外形象,服务薛镇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在组织“乡村振兴 文艺助力”文艺采风活动的基础上,现面向全社会,开展薛镇形象标识(LOGO)、宣传语和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薛镇委员会
薛镇人民政府
承办:富平县作家协会
富平县诗词楹联学会
富平县书法家协会
富平县美术家协会
富平县摄影家协会
陕西省旅游摄影协会富平分会
二、内容要求
1、形象标识(LOGO)、宣传语
(1)、主题突出。投稿作品要主题突出、形象鲜明,蕴含薛镇地理区位、资源禀赋、风土人情、文化特色、干群精气神等良好风貌,注重创新、科技、人性化设计,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志性、时代性、引领性。
(2)、易识易记。设计的“logo”标识应易于记忆、可辨,兼具中国风格和独特品味,有代表性的主题色调,并合理搭配色调,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且没有歧义,不能与其它标识近似或者雷同,可出现薛镇名称;“logo”创意说明应对图样设计的理念、寓意、元素、尺寸、比例、颜色等进行2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同时提供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的“logo”标识设计方案电子档1份。宣传语简短精炼,富于感染力和想象力,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创意和美感,易于朗读和传播。
(3)、方便传播。参选标识图案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要简洁、流畅、大气、生动、易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整体美感度和视觉冲击力,适合长期固定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传播。宣传语每条不超过15个字,并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
2、文艺作品
(1)、文学作品:围绕薛镇的历史、现在和未来,体裁以小说、散文、文史、随笔、诗歌、故事、传说、小品等为主。要求主题鲜明、情感真挚、积极向上、富有新意。稿件字数1500-3000字左右,诗歌200行以内,古体、今体不限。
(2)、摄影作品:聚焦薛镇,原创独立拍摄完成,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不多于3幅(组),组照每组限4—6张。以电子文件方式投稿,作品文件名均按“姓名+《作品标题》+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格式命名。来稿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作者应保证作品为原图。
3、要求原创
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及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雷同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注册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文艺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五、评审奖励
1、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所有作品按照类别进行评审,评审工作于2021年11月上旬进行。
2、对于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稿件以投稿时间优先选取,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3、本次征集活动形象标识(LOGO)设优秀奖1名,奖励奖金2000元,入选奖4名,各奖励奖金500元;宣传语设优秀奖1名,奖励奖金1000元,入选奖4名,各奖励奖金300元;文艺作品设优秀奖20名(其中文学15名、摄影5名),各奖励奖金500元;入选奖40名(其中文学30名、摄影10名),各奖励奖金200元。
4、向评选出的优秀、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出的作品在“富平文联”公众号发表,汇编《石川河》——“乡村振兴 文艺助力”薛镇专刊予以赠送。
5、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
六、投稿及联系人
作品发至邮箱:
联系人:田静
联系电话:
0913-8214159
18729937971
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薛镇委员会
薛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