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喜庆热烈、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中共惠安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拟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活动组织 主办: 中共惠安县委宣传部 中共惠安县委文明办 惠安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 惠安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征集对象 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特别欢迎广告设计师、美术工作者、各类广告传媒单位及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 活动时间及安排 本次评选大赛分为征集、评选、宣传三个阶段。 (一)征集阶段:2021年7月下旬—8月31日; (二)评选阶段:2021年9月2日—9月15日,由主办方邀请专业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对参加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三)展示阶段:2021年9月16日——年底。 主题要求 (一)内容要求 作品创作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融入惠安特色传统文化元素,丰富作品样式和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作品符合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具体包括: 1.“美丽惠安”主题。包括展现惠安家乡建设变化和乡村振兴的变化,展现建党百年成就;呈现其在奋斗过程中比学赶超的精神和惠女精神等主题。 2.“抗击疫情”主题。包括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各界齐心抗疫、最美“逆行者”等相关主题。 3.“社会文明”主题。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诚信建设、网络文明建设,倡导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各种广泛的公益主题。 4.“移风易俗”主题。塑造文明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垃圾分类,弘扬良好家风、环境保护等公益主题。 (二)形式要求 本次公益广告征集平面类作品和视频类作品。 1.平面类作品为海报设计制作,每个应征方案不少于3张作品,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70x100CM大小,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CDR、AI、PS等格式文件。 2.视频类作品为影视广告或微电影广告。制作成适用于电视、户外LED屏等媒介播放的mpg格式,音频振幅一20dB,影视广告时长不超过1分钟,微电影广告要有故事情节,时间在5分钟以内。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仅接受电子邮件投稿。设计方案电子版及《报名表》扫描件应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活动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作品原件,评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 电子邮箱: hagdcm2017@163.com 咨询电话: 13959704732(王先生) 13859774691(黄先生) 奖项设置 平面类和视频类分别设置: 平面类 一等奖1名:5000元+证书 二等奖3名:3000元+证书 三等奖5名:15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500元+证书 视频类 一等奖1名:5000元+证书 二等奖3名:3000元+证书 三等奖5名:15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500元+证书 比赛结束后将从优秀的获奖选手及组织中选拔参与合作全县年度文明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特别声明 1.主办方成立组委会,负责整个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2.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3.组委会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组委会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主创人”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4.应征作品一经发送,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对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作品,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活动经费(含奖金、专家评委劳务费等)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中列支。 6.获奖作品的商标权、著作权、发行权、解释权、使用权归属主办方所有。大赛主办方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公益宣传。 7.评选结果将在应征网站、惠安文明网、“文明惠安”公众号、“惠安速报”公众号等平台和相关媒体上公布。 附件:惠安县首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