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公开征集创文主题口号、LOGO
发布时间:2021-07-14 截止时间: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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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为助力潮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激发市民共建共享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情,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口号、LOGO。具体事项如下:(一)主题口号: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内容要简洁明了,易诵易记;要有感召力,突出文明城市创建主题。(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LOGO设计:要富有象征意义和内涵,突出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巧妙融入潮州文化等元素;要构思新颖,内涵丰富、色彩明快、线条流畅,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三)LOGO提供彩色小样,并附有3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说明(创意说明必须使用中文)。(一)全国各地有意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均可按本方案要求报名并投送作品,作品数量不限。(二)征集作品确保为参与者原创作品,属于作者第一次发布,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作品不得有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在内容和形式上均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四)提交的方案、作品不作退回处理;如作品被采纳,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二)参与者需要提交本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潮州市创文办。来稿提倡署实名,以便做好联系沟通、奖励发放等工作。(三)联系方式:潮州市枫春路党政机关大院市委楼211市创文办(邮编521000),或发送至电子邮箱czscwb2234568@163.com。联系人:廖先生;座机(传真):0768-2234568。(四)每位参与者应保留征集作品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并及时跟进作品是否已送达,主办方对作品是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口号录用16件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LOGO录用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作品2件,每件奖励1500元。(一)所有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独家所有,不另支付酬金;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发表和使用作品,仅享有署名权。(二)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并拥有对此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编辑丨蔡馥欣
审核丨庞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