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展示江门市“无废城市”形象,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热情,丰富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认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门市“无废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一、 征集项目 二、 征集时间 三、 征集范围 四、 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1.所有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作品应符合需充分展示“无废城市”精神内涵和我市特色。 3.作品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形象标识(LOGO)中的文字(若有),应具有美观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形象标识(LOGO)图案能够有机结合的特点,具备较好的政府形象传播价值;宣传口号要充分体现江门特色以及“无废城市”本质内涵,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词语精炼,易记上口,不超过12字。 4.作品数量不限,参赛者可单方面参与形象标识(LOGO)或口号的征集,也可同时参加两项作品的征集。形象标识(LOGO)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形象标识(LOGO)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同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5.每件作品需配写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或标语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方式等个人资料,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形象标识征集和(或)口号征集”字样。 五、 奖项设置 六、 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投稿人投稿时需一并提交《江门市“无废城市”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投稿人及作品信息表》,务必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3.投稿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均归“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4.获奖作品将于评选结束后,通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结束后“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系获奖人发放奖金。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方案的全部内容。 七、 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只接受网络提交方式,参与者请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iangmenfsk@163.com,邮件注明“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形象标识征集和(或)口号投稿(姓名)”。 截稿日期:2021年7月5日24时 活动咨询:赵小姐 0750—350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