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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标识(Logo)、吉祥物及主题宣传曲由你来定!

发布时间:2021-06-20      截止时间:2021-07-25    阅读量:7481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为隆重庆祝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

讴歌峨山70年来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

展示峨山各族人民

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中共峨山县委宣传部、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及云南网

将联合举办

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

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宣传曲有奖征集大赛

 

 

即日起

向集才华与美貌于一身的你征集

关于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的

标识(Logo)、吉祥物及主题宣传曲

 

 

你心目中峨山生动立体的形象

将有机会出现在

县庆70周年的各类活动中

相信你已经忍不住心动了

快来参加吧!

↓↓↓

 

 

 


  征集要求

此次征集大赛将围绕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庆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及主题宣传曲,应征组织或个人可以同时参与3项征集活动,也可任选其中之一参与。

1.宣传标识(Logo)设计要求:

(1)围绕主题开展设计,突出峨山特色,展现峨山“倾力建设开放协调发展先行区、绿色现代产业集聚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风采。

(2)用彩色图像设计,具有独特的构图创意,图案清晰流畅,图样简洁大方、色彩协调,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3)稿件需为电子版,并将创意摄像、色值配置等附设计稿后。

2.吉祥物设计要求:

(1)吉祥物设计要能展示出峨山的文化底蕴与民族风采,有独特性、创新性。遵循简洁大方、积极向上、色彩艳丽、亲切生动的原则,便于记忆、传播以及制作各类纪念品、衍生品;

(2)吉祥物设计作品投稿形式应为平面彩色设计稿,并附有文字说明;

(3)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吉祥物形象电子版设计图稿、三视图(如有,请提供)、名称、创作理念等;

(4)若应征作品是由一组卡通形象(既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形组成,但不包括同一原形的不同动态)组成,仍应将该组卡通形象集中作为同一设计。

3.主题宣传歌曲设计要求:

(1)参赛歌曲可以是民歌、民谣、美声、通俗、对唱等,体裁不限;

(2)曲风鲜明旋律优美、气势恢宏,饱含力量和激情,易于传唱,纯音乐版本应具有较高欣赏价值;

(3)歌词应朗朗上口,饱含正能量,展现峨山70年来从“斗大一城”到“绿色钢城”的沧桑巨变,展现峨山各族人民携手同心、团结奋进的精神面貌,体现峨山独特的文化底蕴和城市内涵,不得出现歧义内容;

(4)需提交词曲合一的主题宣传曲小样,并附词曲作品谱面(简谱)电子版本,用简易乐器录制未经过配器处理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活动流程

即日起,活动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峨山县庆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及主题宣传曲,并由专家组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对经由专家筛选的优秀作品进行社会公开投票,投票排名将作为终选环节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

在专家评审结束后,将对获奖者颁发奖状及奖金,并面向社会公示评选出的峨山县庆70周年官方宣传标识、吉祥物、主题宣传曲。

此次征集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1年7月25日截止交稿。

 
 

奖项设立

1.县庆宣传标识(Logo) 采用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优胜奖3名,各奖人民币4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2.县庆吉祥物 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胜奖3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3.县庆主题宣传曲 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优胜奖3名,各奖人民币6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人民币4000元,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评选

活动方将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从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征作品中选出入围作品(县庆宣传标识9个、吉祥物9个、歌曲9首)进行复评。最终,从优秀作品中选出优胜作品:县庆宣传标识(Logo)1个、吉祥物1个、主题宣传曲1首。

终评作品经主办方审定通过后,将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投稿事项

1.来稿请投邮箱:byfbhr@163.com

2.参赛作品所提供的内容应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并以“峨山县庆70周年+投稿类别+姓名+电话”形式命名,随参赛作品附带参赛者(个人或团队)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3.参赛者须保证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设计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

4.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即刻撤销参赛资格。

5.以组织名义应征的作品,请务必填上组织的全称,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集体创作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6.已递交应征作品的应征组织或个人,不得更改或撤回应征作品,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7.应征组织或个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8.此次活动解释权属主办方所有。

 
来源:云南网
图文编辑:王欣
责编:李向阳
审核:胡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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