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普法”标识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着力打造具有沈阳特色的普法品牌和法治文化,推动沈阳市“八五”普法高起点开局、内涵化发展,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沈阳普法”标识。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入围奖5名
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与价值相对应的奖品)
优胜奖(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竭诚欢迎关心沈阳、热爱沈阳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踊跃参与本次活动
以优秀设计作品为沈阳普法贡献力量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组织及个人均可参与
征集内容
“沈阳普法”标识
作品要求
1、“沈阳普法”标识应立足沈阳市区域特性或历史文化,紧扣“普法”主题,融合普法工作特色元素,充分反映普法工作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的突出特点和弘扬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奠基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独创性、感染力和传播力。
2、作品应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两部分。参赛作品图稿应为JPG格式、解析度应在300DPI以上,A4尺寸大小,需注明作品尺寸及标准色;文字说明应与标识设计需紧密对应、互相映衬、完整统一,精确阐释标识设计理念、内涵,控制在500字以内。
3、应征作品应保证完整性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参赛方式
1、所有参赛作品均采用电子稿件的方式递交。请将按参赛要求所设计的标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fazhizhilu@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沈阳普法标识”。
2、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拟设置入围奖及优胜奖(最终录用奖)
入围奖:总计5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与价值相对应的奖品)
优胜奖(最终录用奖):总计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评选方式及结果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与征集作品进行评选,于6月30日后在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电话通知获奖参与人员。
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可采取单独或共同参加方式;单次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但每名参赛者仅限投稿一次,多次投稿无效;投稿以参赛者姓名及住址确认,无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视为无效投稿。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作品,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录取先投稿者作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录用,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利;凡投稿者皆视为已同意本公告各项要求。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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