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商丘农业品牌化建设力度,提升商丘农产品品牌形象,增强商丘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及知名度、认知度,深入挖掘、提升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创建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系统,培育一批全国叫得响、市场信得过的“商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推进商丘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宣传语及LOGO标识”。
一、主办单位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中共商丘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商丘日报社、商丘广播电视台
二、时间安排启动时间:2021年4月6日
结束时间:2021年5月6日
评审时间: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4日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17日
三、征集要求
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基于商丘市特定地理区域范畴,由商丘市农业农村局主导,由市内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经营主体等多元主体共创、共享、共管、共用,覆盖全品类、全市域、全产业链的区域公用品牌。面向省内外进行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1.应征作品创意须符合商丘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目标、内涵,符合商丘市地域文化特色,构思新颖,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2.品牌名称要求简单、易读、易记、无生僻字、易传播、有画面感和联想度。
3.宣传语要求精简、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流传。宣传语需与品牌命名的理念相融合。
4.应征品牌LOGO标识作品创意须符合商丘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目标、内涵,商丘市地域文化特色。LOGO标识要构思新颖、形象生动,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容易辨识、便于记忆、推广性强。应征作品须以电子稿JPG格式提交,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
5.应征作品均需附上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6.应征作品须符合《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
7.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投稿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奖励。
8.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9.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
四、创意参考
商丘农产品公用品牌形象创意可融合传统豫东农耕文明与现代农业发展理念,豫东粮仓的战略地位,绿色农产品的发展理念,藏粮于技的持续创新、藏粮于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粮头食尾的供给保障、农头工尾的产业创新融合等特点进行,也可发散思维创造性发挥。
五、投稿方式
参赛者需提交一整套作品(包括: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宣传语、LOGO标识)参与投稿。发送作品至电子邮箱:dfx8585@126.com
联系人:牛 超
联系电话:0370—3289976;17838850669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40000元;入围奖6名,奖金5000元/名。
七、权责说明 1.在本次征集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和入围奖的所有作品,主办方支付奖励后,拥有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将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投稿人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底稿,不予退稿。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报名表
/uploadfile/2021/0402/20210402112416375.docx
编 辑:刘莹
审 核:张伟
投稿邮箱:sqsnyj@126.com
https://mp.weixin.qq.com/s/zr4kwUCy7MZMVXUaHtrI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