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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滕州马铃薯形象标识(LOGO)的启事

发布时间:2021-04-01      截止时间:2021-04-04    阅读量:6899次     
活动赏金:
1000.00

为进一步提升滕州马铃薯品牌形象,促进滕州马铃薯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滕州马铃薯”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滕州马铃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包括LOGO图样及尺寸、比例、颜色、字体等。建议提供适量的应用示例(包装箱、手提袋、宣传彩页等)。

二、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需充分体现滕州马铃薯品牌特点和地域属性,设计出具有现代全媒体特色的形象标识。

(二)LOGO设计以“滕州马铃薯”为主题,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可在引导标识、网站、文件、文创产品、媒体宣传等各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三)设计作品使用彩色图形,提供JPG格式文件及高清源文件。

(四)应征作品须配有文字说明和设计理念的阐述(500字以内,包括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并标注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1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为准)。

四、投稿方式

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邮箱:x5591698@126.com

五、奖励办法

1.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1000元奖金;

2.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500元奖金;

3.三等奖3名,获奖证书+300元奖金;

4.入围奖20名,获奖证书。

六、评审方式

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无记名打分评选。获奖作品在滕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及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经公示无异议后采用。

七、相关责任

(一)本次征集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且从未发表、投稿和使用过,不得与其它任何作品相同或者类似,具有独特性,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如违反上述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发放的奖励如数追回。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征集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本次征集活动最终入围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滕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获奖作品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征集人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三)征集单位享有对本次所有征集作品的宣传、出版和展览等任何形式的使用权,并保留对其另行创作的权利,同时不再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四)本次征集的作品稿件一律不退,所产生的创作、邮寄、车旅等费用由作者自行解决。

(五)征集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自愿遵守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要求。

(六)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活动咨询电话:0632—5518855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8日

 


  来源: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https://mp.weixin.qq.com/s/Y7pQlE2ios72QAXWYiBP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