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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化馆向社会征集文化馆标志(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截止时间:2021-06-16    阅读量:8866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丽水市文化馆

 

为进一步提升丽水市文化馆知名度,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增强文化馆凝聚力和亲和力,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丽水市文化馆标志(Logo)。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丽水市文化馆是丽水标志性建筑之一,总建筑面积3.47万平方米,西邻处州公园,北靠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优越的地理位置为丽水市文化馆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艺术氛围。

  

  二、设计理念

  丽水市文化馆设计从“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城市定位延伸发掘,把自然元素与人文景观元素相结合,建筑外观形似钢琴,抽象演绎,营造国际视野下的现代文化馆。

  1、文化馆是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比赛、展览、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辅导和培训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功能综合体。

  2、标志设计方案要求原创设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紧扣文化馆精神及理念,设计方案中可融入含有“丽水市文化馆”寓意的中英文缩写等主题元素,可进行图形、图文(字母)等组合,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3、设计简洁美观、构思精巧,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功能和较强个性特征,要与实际应用相结合,便于在各种媒介上运用。

  

  三、征集内容

  丽水市文化馆馆标(logo)

  

  四、主办单位

  丽水市文化馆

  

  五、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六、征集时间

  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

  

  七、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最终被采用的作品将支付一次性版权费20000元,另设入围作品5名,每位入围作品将支付一次性版权费3000元。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除版权费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采用方案版权费需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给应征者。入围方案版权费于评审会后7个工作日内给付。

  

  八、设计要求

  1、标志设计方案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紧扣文化馆文化精神及发展理念,设计方案中可融入含有“丽水市文化馆”寓意的中英文缩写等主题元素,可进行图形、图文(字母)等组合,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2、构图简洁美观、构思精巧,充分考虑丽水市文化馆建筑特色,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功能和较强个性特征,要与实际应用相结合,便于在各种媒介上运用。

  3、应征方案一律采用A4纸规格竖式构图,电子文稿采用JPG格式,并同时提供彩色、黑白作品各一份。投稿时请附寄设计方案的相关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理念,以及标志、字体设置、图形组合方式等,应征者须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九、法律保护

  1.最终设计方案必须由最佳方案设计者根据业主和专家意见进行优化设计。凡获奖作品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后,入选方案(含采用方案和入围方案)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丽水市文化馆所有,丽水市文化馆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开发、授权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作者不得将其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它机构和个人转让,否则,全部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版权费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采用和入围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十、应征办法

  应征者可以电子邮件、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书面邮寄时需同时提交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并在信封上注明“馆标征集”字样。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61号丽水市文化馆办公室收

  邮编:323000

  联系人:王海燕

  电子邮件:1037489 @qq.com

  咨询电话:0578-2121684 

  十一、揭标公示

  最终结果将在丽水市文化馆网站(http://www.lsart.com.cn/)丽水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Lishui_WHG)上予以公示。

  丽水市文化馆

  2021年3月17日

  

供稿 资产运营服务部

制作 数字文化信息部

https://mp.weixin.qq.com/s/yP35yp8TSdvOkcBmaAfa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