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单位形象辨识度,更好地向公众展示水利人“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精神风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二、征集内容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单位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设计要求
1.标识设计要充分体现宁波水文化元素和底蕴,展现出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精益求精”的服务理念和形象特点。
2.标识设计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美观,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3.标识设计应体现广泛适用性,满足制作、悬挂要求,适合在宣传栏、网站、名片、信函、标牌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4.标识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需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行业规范要求。
五、稿件要求
1.应征作品包括设计图稿、创意说明两部分。投稿时需提供A4纸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一式二份、A4纸打印的创意设计说明稿(300字左右)一式二份,简述设计构思和形象标识的由来、寓意、内容、颜色和各组成部分的含义,并展示不同尺寸、彩色和灰度的显示效果。同时提供电子稿,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以PSD和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为800万像素及以上,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应征作品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提交,设计者须注明个人或单位资料:包括个人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3.应征作者提交的参赛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不退还。
六、评选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评选出录用奖1名、入围奖4名;增设网络抽票环节,评出最佳人气奖1名;所有奖项均上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颁发奖金及证书。
七、奖励设置
1.本次标识征集设录用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人民币500元;网络人气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元,各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如创作质量不符主办单位要求,奖项可空缺。
2.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3.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于作品的创作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创作者1人以上的,交付于《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八、其他事宜
1.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3月14日
评审时间:2021年03月15日-2021年03月16日
投票时间:2021年03月17日-2021年03月21日
公示时间:2021年03月22日-2021年03月26日
公布时间:2021年03月底左右
2.投稿方式:应征作品需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字样。投稿截止日期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西路699号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收,邮编:315192,邮箱:hd87648916@163.com,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48916)。
3.最终录用和入围的作品,视为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委托作者创作,其作品版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将相关作品在公开场合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或授权第三方合理使用等。
4.应征者需签署《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随报名表、作品一起邮寄。应征者需保证作品为作者原创、未公开发表,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不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主办单位将不负任何责任。
5.来稿若有相同,只奖励先投稿作者。
6.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简介
附件2: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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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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