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征集院徽、院铭通知!
1999年3月原湖州师专成人教育处、湖州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湖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合并成立湖州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2009年1月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具体管理和主体办学单位。二十多年来,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资源,已构建了学历教育、“高技能培训”教育和社会培训等综合性、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高等继续教育体系。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院文化建设,提升办学软实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院徽、院铭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徽、院铭。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湖州师范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退休教工和校友。
四、作品要求
(一)院徽
1、设计图样或作品应包含“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英文名称;
2、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与学院的历史发展脉络、办学特色以及发展愿景高度契合;
3、理性简洁、直观系统,能广泛运用于办公用品类、证件证书类、环境指示类等VI视觉识别系统;
4、文件为JPG格式,纸质则以A4横向打印,另须附有详细的文字描述,解释设计概念和意义;
5、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院铭
1、秉承“明体达用”的校训;
2、体现学院办学特色、精神风貌、文化底蕴;
3、语言精炼、便于铭记且富有感染力,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个;
4、以word文档形式撰写院铭,并附相应释义及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五、作品提交
电子文件发送至shaohua@zjhu.edu.cn(邮件主题名称:设计者姓名-继续教育学院院徽或院铭设计,邮件内请写清楚个人联系方式);纸质作品请直接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西校区明知楼511室,电话0572-2321088)。
六、入选奖励
各选出入围作品三件,对入围作品的作者,学院将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最终选定为院徽、院铭的作品,奖励作者2000元,另两件作品奖励作者每人500元。
七、知识产权
1、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学院不负任何责任;
2、一经被采用并支付奖金后的作品著作权、使用权及修改权均归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所有;
3、凡参加本次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事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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