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为全面实施文化旅游带动战略,挖掘本地悠久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进一步扩大隆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和社会环境,激发全县人民的家国情怀和创业热情,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社会有奖公开征集一幅县标、一句口号、一种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范围
在全社会征集一幅县标、一句口号、一种精神。
二、征集时间
2020年6月4日至12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一)县标
图标醒目、简洁、优美,富有艺术感染力;能体现隆林独特的魅力和历文化底蕴,寓意深刻。
(二)口号
表述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语言要精炼,富有美感,朗朗上口,便于传诵,字数8字以内(含8字)。
(三)精神
1.内容要求能够反映隆林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展示隆林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独具隆林特色的奋斗历程、创业过程、敬业精神,蕴含新时代发展定位及人们梦想的价值追求,昂扬向上、催人奋进。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要求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具备鲜明“隆林个性”,准确把握本地独特的人文、历史、区位、经济、社会等要素,展示隆林形象,让外界更加全面了解隆林,提高全县人民的凝聚力。
3.表述语要精炼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雅俗共赏,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4.表述语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同时需附300字左右的内涵释义说明。
5.提交的精神必须是新创、原创作品。
五、评选办法
参评作品由征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选,确定候选作品并通过媒体、互联网、短信群发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由全县人民通过网络、电话、选项卡等形式进行投票评选。专家组结合群众投票情况,县标、口号、精神从投稿中选出3件作为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分别确定1件作为隆林县标、口号、精神,确定作品,奖励2000元。
参赛作品经各专家组评选后,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后,将在政府网、电台、电视台、广西隆林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公布。2021年上半年对入围作品及最终选定作品进行颁奖。
五、应征须知
(一)县标的应征作品,需提供手绘稿、电脑设计制作稿或JPG格式的电子图片,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5cm×15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需填充颜色,用印刷色注明色值,无须装裱,并用文字阐明作品含义,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2幅。
(二)口号,用文字阐明作品蕴含的寓意,每位作者投稿限1件。
(三)精神宣传语的应征作品,要用文字加以注释和说明,每位作者投稿限1件。
(四)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相关责任由投稿者承担。参选作品一经入围,其作品的版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县征集委员会所有。
(五)投稿及联系方式。作品稿件邮寄地址: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新州镇民权街200号),邮编:533400,邮箱:
llwmb889@126.com,电话:0776-8202176(宣传部),信函邮寄
请在信封上标注“征集”字样,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6月4日
https://mp.weixin.qq.com/s/n-r9VFG_u_U8PDB8efH1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