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镇介绍:
李渡镇是一座山水佳绝的江南古城,以它的古风古韵和现代活力叙述着它1400多年的漫漫历程。素有“走遍天下路,不如李家渡”的美誉,历史底蕴深厚,人文崇光焕彩。李渡是中国白酒发祥地,留下了“王安石闻香下马、晏殊知味拢船”的千古佳话,是著名的“白酒之乡”。李渡与晏殊、王安石、汤显祖等历史文化名人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当代人才辈出、群星璀璨,是著名的“才子之乡”。千年李渡同样孕育了丰厚的民间文化,李渡道情相传起源于道家所唱法曲,起源唐末,兴于明清,与李渡烧酒制作工艺、车仂灯一样,被评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著名的“非遗之乡”。今天 “三个一”的传统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品牌飞扬。李渡已经从一个单纯的农业乡镇发展成为块状工业经济占主要地位,农、副、渔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地区,踏入了“江西省投资环境最佳乡镇、全国重点镇、全国千强镇”的行列。李渡镇以“小桥流水人家”的鲜明特色,呈现在世人面前。悠久灿烂的历史,在今天脱胎换骨的转型背后蕴藏着独特的力量———李渡,生机活力总是如它的青山绿意和浩瀚涛声一样扑面而来;李渡,正在千年风云之后,谱写着另一段崭新的骄傲的历史。
为了大力发掘李渡的文化底蕴,提高李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国内外对李渡整体形象认知感和辨识度,增强市民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激发全镇人民团结奋斗的豪情壮志,凝聚各方力量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李渡而奋斗,促进李渡城市品牌形象的传播。李渡镇人民政府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李渡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1)征集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12月10日。
2)征集范围: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3)征集要求:
1、能够准确反映李渡的城市形象,彰显李渡城市精神,充分传达李渡城市历史底蕴、人文风貌、资源禀赋、规划愿景以及大南昌都市圈的城市形象定位。
2、LOGO应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宣传口号要求语言精练,朗朗上口,文字简洁,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和传播。
3、图形符号和宣传口号要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4、参选者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为其首创作品,设计方案均未公开发表,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尚未被注册商标。参选作品如发生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均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4)投稿方式:
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09058577@qq.com ,并注明“李渡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设计”字样。所有设计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和设计原图。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设计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李渡镇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 《李渡镇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应征作品设计者承诺书》LOGO图片格式为JPG或PNG
5)投稿要求:
LOGO参选作品须存为JPG浏览格式,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尺寸20x20cm,格式CMYK)。须附 带300字以内文字说明,说明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标识释义。
6)选录通知及获奖公示:
李渡镇人民政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被选用作品设计者本人,设计者投稿邮箱视为设计者本人邮箱。选录时间以李渡镇人民政府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获奖公示:评选结果在政府公众号及网络媒体公布。
7)奖项设置、奖金
本次征集设特等奖和入围奖两个奖项,特等奖作品从入围作品中产生。
LOGO征集奖励设特等奖1个,为最终选用作品,奖励费用为3万元;设入围奖10个,奖励费用为2000元/个+国宝李渡纪念酒。(特等奖和入围奖不重复奖励)
宣传口号征集奖励设特等奖1个,为最终选用作品,奖励费用为1万元;设入围奖10个,奖励费用为1000元/个+国宝李渡纪念酒。(特等奖和入围奖不重复奖励)证书及奖金发放。对获奖者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同一获奖作品有多个作者的,征集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第一作者或由全体作者共同书面指定的代表。异地作者获奖证书通过快递寄出,上述奖金金额均以人民币形式转账支付,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8)相关说明:
1、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被确定为终选、入围作品的参选作品,视为参选者接受李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所作出的创作作品。李渡镇人民政府独家拥有该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申请注册商标权和发布权等),李渡镇人民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对终选、入围作品不完善之处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的同意。李渡镇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选、入围作品的使用区域、使用方式、使用期间等。
2、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未经李渡镇人民政府的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区域、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使用终选、入围作品,违反则应赔偿李渡镇人民政府的损失并承担3万元的违约责任。
3、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从李渡镇人民政府获得的奖金,视为李渡镇人民政府支付给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的委托创作作品费和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申请注册商标权和发布权等)转让给李渡镇人民政府的转让费。即:李渡镇人民政府获得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的知识产权,除奖金外,李渡镇人民政府无须再支付给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任何费用。
9)联系方式:微信:309058577
投稿邮箱:309058577@qq.com
《李渡镇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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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渡镇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应征作品设计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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