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有礼”是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桂林市商务局、桂林市农村农业局为来桂中外游客打造的城市特色纪念物专有品牌,该品牌渗透了桂林城市印象、旅游商品市场规范、文创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等厚重内涵,体现了桂林文化+旅游、商务+旅游、农业+旅游、扶贫+旅游产业融合的城市新亮点,为统一该品牌宣传形象,全面准确反映“桂林有礼”的内涵,让“桂林有礼”品牌的美誉广为传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桂林有礼”品牌标识。
一、征集时间
6月12日—6月30日
二、征集要求
1、“桂林有礼”品牌标识应充分体现桂林城市特色礼物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适用。
2、应征设计稿件作品电子稿、打印稿、手工稿均可,彩色图稿,需附300字左右关于作品设计和创意说明简介。
三、应征须知
1、电子稿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gllyw205@163.com,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桂林有礼品牌标识征集,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作者姓名/单位名称+作品名称。电子稿采用JPEG、PNG、TIFF等文件格式,文件像素不低于300dpi,文件尺寸不小于3M。
2、打印稿、手工稿统一用A4规格纸张,送或邮寄至广西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桂林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205室,邮编541001,联系电话:0773—2825063。作品请注明“桂林有礼品牌标识征集。
3、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3、参加征集活动单位或个人者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提交的稿件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作品不得重复参加;若有第三方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其所有奖品,且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四、评选方式
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桂林市商务局、桂林市农村农业局联合组成评审专家小组进行最终评选,评定奖励等次,评选结果在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荣誉证书、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 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名
三等奖3名 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名
“桂林有礼”品牌标识征集活动动态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glj.guilin.gov.cn专栏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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