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人才大厦是集人才集聚、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高能级人才平台,通过推动市内人才要素集聚,承接北上广深杭等重点城市高端人才、优质产业溢出,助推金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展示金华城市形象、推介发展环境的重要窗口。
作为首个落户异地的金华人才大厦,金华(上海)人才大厦位于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智联广场49号楼,该楼为独栋研发办公楼,总高8层,总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是我市全面接轨上海、深度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有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服务链”五链融合的重要载体。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华人才大厦形象标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二
征集内容
金华人才大厦形象标识和宣传语
三
征集时间
(一)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作品(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2020年7月8日前完成作品评审;
(三)2020年7月10日前公布作品评审结果。
四
作品要求
(一)总体要求
金华人才大厦形象标识应该体现金华市委市政府发展科创和人才飞地、创新“汇聚英才”新模式的战略定位,呈现招才引智和科技创新的意义和功能,展现金华飞地经济的跳跃式发展理念,具备较高的辨识度,符合金华人才大厦和科创中心的气质特征和发展定位。形象标识设计应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标准:
01
体现“信义和美、拼搏实干、共建图强”的新时代金华精神,突出金华人才大厦服务经济跳跃发展的改革特性。
02
突出以金华人才大厦为载体的人才科创综合体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
03
体现高位求进、敢为人先、科技引领,实现传统人才招引、企业帮扶方式向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方式的嬗变,突出人才大厦和科创中心平台特色和创新机制。
04
体现金华特色元素、历史文化底蕴,突出金华城市形象。
(二)具体要求
1.参选作品图案应简洁明快,色调和谐,主旨突出、鲜明生动,容易辨认、造型优美,富有质感和美感,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它著名标识,便于识别、记忆和使用推广。
3.参选作品应有广泛的适应性,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适用于平面、立体、雕塑及电子媒介的使用和传播。
4.参选作品形象标识设计包含图形设计和设计说明两部分,设计说明字数在500字以内。宣传语设计形式不限、字数不限。
5.参选作品须提供电子稿,设计方案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以CDR和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要求800万像素及以上,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纸质稿由创作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一律不退稿,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6.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以及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7.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涉及版权、署名权、著作权问题,并确保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和公开场合传播、展示,如参选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应征者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作品原创性声明》(可在公告网站或链接下载),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机构签章)。联合创作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9.应征作品一经获奖,由征集方与应征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获得特等奖的作品创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完成对作品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设计工作。
1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五
评选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评选结果通过《金华日报》、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布。
六
奖励办法
特等奖1名 (奖金30000元)
一等奖2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名 (奖金500元)
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与征集方签订作品版权(著作权)转让协议。
七
投稿办法
联系人:季锋杰
☎ 0579-82461971
15906413972
电子邮箱:jhs_fd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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