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我县文旅合并元年,为推动文旅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融合和全域旅游全面发展,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为指引,深入实施“旅游旺县”战略,探索了在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创建全域旅游的发展模式。现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征集“平江旅游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平江县概况,在LOGO设计中以“激情山水、自在平江”为宣传口号,要充分融入平江地域特征、人文历史、旅游等特色。
2、作品应简洁明快,可在户外广告、雕塑、旗帜、名片、纸杯、席卡、PPT模版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
3、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构思精巧,色彩协调、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4、设计者应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LOGO创意说明,初稿图稿形式不限,如入围进前10,则需提供电子文稿,图稿需存储为JPG或BMP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
5、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注册。
(二)征集办法
1、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元月10日截止。
2、征集方式:LOGO作品邮寄至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推广传播与交流合作股或发送至邮箱229006200@qq.com,并在信件(邮件)中注明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
(三)评选方法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平江本土知名旅游、文化艺术专家组成,评委会将从所有入围作品中选取10件进入决赛,决赛将由入围选手现场陈述创作理念,我局将邀请全县文旅系统的从业人员进行评选,决赛时间拟定于2020年元月中旬。
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对最终采用的一等奖作品,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含税),二等奖作品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作品奖励现金1000元,优秀奖作品奖励500元。评选结果将在平江政府网上公布。
(四)其他说明
1、对于最终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有,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作品有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退还奖金,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身承担。
3、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征集方案由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欧阳武力;电话:13332501222)
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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