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湖地名征集的公告
来源:石河子政府网
为提升我市地名文化品位,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地名环境,弘扬新时代军垦新城地名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石河子市人工湖向社会各界征集地名,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2、着重体现石河子市的军垦文化特色、地理风貌、民俗风情、社会特征。
3、地名用词规范、含义健康,思想向上,富有新意,简洁、易记、顺口。
4、不得以人名命名,无生僻字、歧义字,避免与现有地名重名、同音。
5、不得使用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怪异难懂的“怪”地名。
参与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地名征集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刘兴东联系电话:0993--2014733 邮 箱:721882291@qq.com
附件:地名征集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shz.gov.cn/upload/htmleditor/dm.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