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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峡山区城市形象用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01      截止时间:2014-12-10    阅读量:422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为全面提升山东省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后称峡山区)城市文化品位、知名度和整体形象,凝聚健康向上的正能量,真正体现“生态秀水、宜人峡山”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生态城”、“教育城”、“智慧城”、“健康城”建设,从即日起,在全国公开有奖征集“城市形象”用语。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公共事业局。
  • 征集时间
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0日。
  • 征集内容
峡山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 征集方式
面向全国有奖公开征集。
  • 征集要求
   (一)城市文化定位
   1.紧扣峡山区的历史人文、自然山水、地域特色,充分反映峡山城市整体特色和区位发展优势,体现峡山城市独特魅力;
  2.充分发挥文化定位在促进峡山经济社会发展、塑造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凝聚度等软实力方面的作用;
   3.体现通俗性和传播性,要求文字精炼、概括准确,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
(二)其他要求
1.要用中、英文两种方式表达,句式不限,言简意赅,易于传诵,字数从6个字到12个字为宜。应征作品应有简洁鲜明的阐述,要求300字左右;
2.应征的用语须在2014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至峡山区公共事业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单位、联系方式。
六、评选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城市形象用语6条。评选出的作品在潍坊市峡山区政务信息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 奖励办法
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5000元,2等奖2名各3000,3等奖5名各1000元。
 
 八、有关说明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2.获奖作品内容相同的,奖励最先收到的作品(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传真收件时间和邮戳为准);
  3.因误发、误传等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收件延误或丢失的,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4.涉嫌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经查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的参赛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原额追回;
  5.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活动办公室(峡山区公共事业局办公室)领取奖金,或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6.为方便创作,请登录潍坊市峡山区政务信息网、潍坊日报网等有关网络新闻媒体,以便进一步了解峡山区人文历史、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
7.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最终采用的作品,创作者要签订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次活动有关要求;
9.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宋国文 ;联系电话:05367730005、15763025648;传真:05367731128;邮箱:505309644@qq.com;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办公大楼216室。


http://www.wfxiashan.gov.cn/xsdt/GGGS/201410/t20141031_7217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