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礼物”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征集大赛
2019年10月30日-11月20日
通过本次活动,征集和打造一批具有独山子本土文化特色、人文环境、自然风貌等元素的,可以提升游客对独山子城市印记的,受市场欢迎并且具有独山子特色的旅游商品。
从事旅游商品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的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对独山子旅游商品开发有志趣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主办单位:独山子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独山子区工信局、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克拉玛依市光影传媒有限公司、独山子区旅游协会
(一)参选作品设计方向
1.有独山子城市特色、地域文化、景区及特色建筑、特产美食、节庆及特定活动纪念等元素,设计新颖、用材合理、主题突出、内涵丰富,能显示游客的旅游经历,激发游客的美好回忆,有助于宣传独山子形象,提高独山子知名度的旅游商品。
2.具有实用性、纪念性、观赏性、收藏性、可转化性、可制作性,有质量保证和一定档次并经济实惠,性价比高的旅游商品。
3.具有小巧、自由、精致等旅游商品特性的,受游客欢迎并愿意购买及赠送亲友的,游客购买后乐于向其他人介绍并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旅游特色商品。
(二)参赛作品范围
旅游纪念品、旅游日用消费品、旅游专用品、旅游活动礼品、旅游文化创意产品、食品类及其他商品。
(三)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的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形式:概念设计方案或概念设计样品均可参赛,概念设计需要有详细描述的外形尺寸、颜色、材质、工艺介绍、价格等。
2.参赛作品必须创意新颖、独特,工艺精良,用材合理,绿色环保,具有可开发性、地域性、特色性,凸显独山子文化内涵。
3.参赛者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均可报名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带来的所有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同时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收回奖金和证书。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得出现违法、违反道德风尚、低俗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需提交参赛人员报名表、身份信息复印件(参赛者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是个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参赛者可登录关注“独山子旅游”微信公众号下载参赛报名表和作品说明表,于2019年11月10日前,填写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E-mail:107911961@qq.com)报名。
(二)参赛要求
1.投稿要求:每件参赛作品需提供作品设计图、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同时附包括产品创意、市场定位、材质、使用方法、知识产权、工艺特征等情况的文字说明表。
2.投稿时间及要求:参赛者于2019年11月18日19:00前将作品的设计图(优先选择实物作品,设计图优先选择3D效果)发至指定邮箱(E-mail:107911961@qq.com),样品邮寄或送达到指定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333-13号光影传媒有限公司董青收,电话:13519958265。请参赛者自留底稿,提交的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3.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后送达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三)知识产权
1.参赛者必须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参赛作品未参加过其他同类型比赛。
2.参赛者授权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无偿独家使用“获奖作品”三年(含商业化使用)使用权,并提供完整的设计图。
(四)作品评选
1.采取初选和复选两个环节,由主办方、协办方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初选,并在初选入围作品的基础上,再组织评审专家复选。选出代表性作品,发放奖金和证书。
2.评选标准: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宗旨、参赛范围、参赛要求;产品的设计方案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符合现代社会的普遍审美,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依靠现代制造技术,具有批量生产的可行性;具有使用的舒适性、安全性,操作的便利性和功能的通用性。
3.采用评分的方式,评选入围及获奖作品。最终评选结果将于2019年11月底前在独山子区政府网,独山子旅游微信公众号、独山子在线官微公布。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银奖2名,奖金分别为7000元;
铜奖3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
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为3000元;
优秀奖3名,奖金分别给予价值1000元的实物或代金券;
入围奖30名,奖金分别给予价值500元的实物或代金券。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均由“独山子礼物”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征集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