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战役干部学院,位于辽沈战役锦州攻坚战所在地辽宁省锦州市,于2018年12月成立,校址坐落在美丽的渤海湾畔,学院隶属于中共锦州市委,是一家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以“学习传承和弘扬辽沈战役精神”为主题,专门从事党性教育培训的县级事业单位。
学院秉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的办学宗旨,依托辽沈战役纪念馆及其战斗遗址、锦州苹果廉政文化展览馆、中共沟帮子铁路支部纪念馆、王桂兰干部学校、张鸣岐事迹陈列馆等红色教育资源,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革命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以一周以内培训和专题研讨班、专题培训班为主,突出体验式、互动式、行动教学特色,将课堂教学、现场体验教学、互动访谈教学、观摩考察与分组研讨、案例教学等教学模式有效结合,不断创新,使学员充分感悟辽沈战役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促进干部培训现场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为了传承和弘扬辽沈战役精神,展现锦州市历史文化、红色底蕴,扩大辽沈战役干部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
一、征集内容
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凡具有专业能力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 准确反映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形象,彰显锦州城市精神,凸显辽沈战役精神,突出锦州城市地区特点。
2. LOGO要富有艺术性,具创新性,能够凸显辽沈战役干部学院特质、特征、特色,内涵丰富,差异性强,辨识度高。
3. 应征作品应包含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等内容。
(1)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的设计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
(2)投稿作品应附有相应的创意文案说明,如创作思路、理念和涵义等(300字以内)。
(3)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设计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打印稿、手稿应用A4纸,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
(4)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设计的创作者需填写《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设计标识设计征集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签署《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设计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
(5)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应单独填写《申报表》,所有应征者应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承诺书》;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四、征集时间
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
五、评选方法
主办方根据征集要求,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初选、终审、公示、公布的方式进行。
1. 初选
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工作小组从征集作品中,遴选出20个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设计入围作品。
2. 终审
组织专家进行终审,专家组成员为辽沈战役干部学院领导小组人员。
3.公示
通过辽沈战役干部学院网站、锦州日报、锦州发布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 公布
最终结果辽沈战役干部学院网站、锦州日报、锦州发布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公布。
六、奖项设置
提名奖1个,奖金10000元。
入围奖4个,奖金2000元。
3.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七、投稿方式
1. 应征作品以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并分别在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注明“辽沈战役干部学院LOGO”字样。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为邮件标题。
2. 投递唯一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中共锦州市委党校。
唯一电子邮箱:lszygbxy@126.com
电话:0416-3349042;13081289288
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启事。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启事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日期前补正。
八、有关声明
1. 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邮寄中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4. 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5.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