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标识作品开始征集啦!
校庆Logo、吉祥物、主题歌、标语,
由你来设计!
2021年4月6日,厦门大学将迎来建校100周年华诞。100周年校庆是学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是拼搏奋进、再创辉煌的新起点,是凝聚人心、树立形象的新契机。为了弘扬嘉庚精神、展示办学成就、凝聚各方力量,共建世界一流大学,学校决定庆祝建校100周年。为办好100周年校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厦门大学100周年标识作品和活动建议等。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标识类
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LOGO、主题曲、吉祥物、标语口号等。
(二)活动建议类
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期间面向在校师生、校友或社会各界举办的各项活动建议。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体厦门大学在校师生,世界各地、各行各业的厦门大学校友,热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三、内容要求
(一)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标识类征集
1.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LOGO
(1)作为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的主题形象符号,要充分体现厦门大学特色,彰显厦门大学优良传统和辉煌成就;
(2)图案鲜明生动、精美简洁、有寓意,有深度,形神统一、色调和谐,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并要求易于识别,适用于各种宣传媒介,便于制作纪念徽章、旗帜等;
(3)提交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彩色打印稿,电子稿应以矢量文件或高质量JPG格式图稿提交,并附3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并签署作品原创承诺。
2.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吉祥物
(1)校庆吉祥物应体现学校特色,具有象征意义。造型美观生动,色彩搭配和谐,构思新颖独特,呈现一定的拟人化特征并富有亲和力。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吉祥物名字应简洁响亮、朗朗上口。吉祥物设计应具有实用性,易于媒介传播和形象再创作,易于应用产品的二次开发。
(2)吉祥物设计方案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彩色打印稿;电子稿应以设计源文件或高质量JPG格式图稿提交。
3.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主题歌
(1)歌曲风格不限,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积极,旋律优美、歌曲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符合现代大众审美与文化艺术品位。
(2)歌曲体裁和表现形式不限,美声、民族、通俗、艺术歌曲均可,独唱、合唱、齐唱、组唱、重唱等均可。
(3)纸质版及电子版完整的歌谱。曲谱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4)参与者须将歌曲以录音小样CD或者MP3、MP4格式提交主办方。
4.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标语
标语口号要主题鲜明、含义深刻,能振奋精神、鼓舞人心,文字简练、易于识记。
(二)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活动建议
1.活动原则:坚持简朴隆重节约办校庆原则;
2.活动定位:突出学术性、突出文化性、突出国际性、突出主体性兼顾社会性;
3.活动形式:可以是总结与宣传活动,或学术与交流活动,或组织文化与纪念活动,或校友与发展活动;
4.活动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结合“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结合“双一流”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结合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期待;
5.建议内容:不限。可以是活动创意、活动策划、活动形式等。
四、征集方式
(一)提交方式
1.标识类参赛者需填写《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标识征集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保存下载),按照本活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参赛作品及报名表。
2.活动建议应征者需按照本活动规定的时间提供电子版活动建议内容。
3.应征或参赛作品通过以下方式投递:
(1)邮箱:xmu100@xmu.edu.cn
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请写明“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
(2)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颂恩楼10楼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361005
请在来稿信封左下角注明“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字样。
(二)评审方式
组织专家对标识类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专题网站(http://100.xmu.edu.cn)、《厦门大学报》、厦门大学官方微信微博上公布。
(三)奖项设置
每类标识类征集作品分设纪念奖、入围奖和录用奖,奖品分税前奖金和实物奖品两类。其中,录用奖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8000元(税前);入围奖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税前);纪念奖将获得证书及100周年校庆纪念品一份。
所有应征作品(含标识与活动建议),都将获赠一份感谢信和一份100周年校庆纪念品。
五、征集时间
LOGO与活动建议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除LOGO外其他标识类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可选择个人或团队应征,团队人数不得超过8人。同一应征者可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对多个项目内容进行投稿。
(二)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厦门大学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厦门大学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应征者需承诺投稿一稿一投,如主办方发现投稿作品出现一稿多投的情况,有权取消应征者的参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给厦门大学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厦门大学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所有录用、入围标识类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厦门大学所有。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五)标识类录用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六)主办单位有权对为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使用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七)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八)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七、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颂恩楼10楼
邮编:361005
联系人:吴光锡 办公电话:0592-2185016
厦门大学10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