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作品的要求
1.内蒙古足球文化创意作品设计要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要突出内蒙古足球特色,体现内蒙古蒙元文化内涵和现代特色文化。设计形象深受大众喜爱,能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人群的普遍认同。便于印刷并制成模型加以展示。设计作品应有具体的名称。
2.设计稿的要求。
(1)足球文化创意作品设计稿应由作品的核心设计方案、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理念说明和作品名称组成。
(2)参选者应将创意基础、理念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作品的名称,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作品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名称的含义。
(3)作品的名称可以是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并标注于《作品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要优美上口,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易于传播,符合足球发展的整体趋势和文化氛围。
3.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信息表》,由参选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函》,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上述表格均可在内蒙古足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
4.参选者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创作者不止一人的,应提交所有创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作品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信息表》和《承诺函》上。
6.参选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选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3)所有参选作品均不退还,请参选者自留底稿。
(4)参选者提交的参选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参选资格。
(5)参选者对《承诺函》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取消参选者的参选资格。
(6)参选者在参选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