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通辽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通辽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
二、作品要求
1.形象标识(LOGO)包含党徽,设计形式新颖、独特,体现时代气息,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易懂、易记、易推广。
2.主题明确,体现通辽地域特色、城市特色、党建工作特色以及服务特色;
3.方便应用,可以在户外、网站、文件、指示牌、服装、胸牌等各种载体及宣传资料中使用;
4.提交作品的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
5.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包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6.形象标识(LOGO)作品设计稿应配有作品创作理念说明(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不超过300字)和图样技术说明(设计的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件
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相应的《通辽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
应征者为机构的,须有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字。
(二)报送方式
1.请参选者于征集时间内将参选作品电子文件(应包括①作品设计稿:JPG格式、300dpi像素/英寸、A4幅面;②《通辽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作品报名表》:通过公告下方链接地址下载)发送至邮箱tldjmsk@163.com(邮件主题为: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设计+参选者姓名或参选单位名称)。同时,将纸质文稿(应包括①作品设计稿:A4纸标准彩色打印,一式三份;②《通辽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作品报名表》;③《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邮寄至通辽市委组织部党建秘书科。
(三)征集时间
本次形象标识(LOGO)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超过上述时间,不具有应征资格;作品评选审核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3日;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为8月15日。
(四)报送地址
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1633室通辽市委组织部党建秘书科(邮编028000)。
联 系 人:吴雪冰 朱彬
联系电话:0475-8836414
电子邮箱:tldjmsk@163.com
(五)其他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评选与奖励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初步甄选、专家评审,研究确定5个入围作品;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评选确定1个最终采用作品。评选结果在通辽党建网进行公布,并通知获奖机构或作者本人。
对最终采用的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对其他入围作品,每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
五、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电子邮件延误、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未能及时完整的传输到征集方,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者同意其对应征作品所享有的全部知识产权,按照应征者签署的《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所述处理。《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的签署是应征作品评选的必要条件。
(四)应征者同意其应征作品一经入围,应和市委组织部签订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的签署是应征作品入围的必要条件。
(五)所有入围作品著作权将归属市委组织部所有,市委组织部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将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宣传、出版、展览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著作权,投稿者一经投稿即视为认同并遵守以上规则。
(六)市委组织部自收到应征作品时起即享有全部应征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并可做出版、发表及宣传的用途及行使其他作品的非人身性权利。
(七)市委组织部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
1、通辽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2、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
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