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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征集形象标识(LOGO)

发布时间:2019-08-06      截止时间:2019-08-14    阅读量:10213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如果你是个设计达人,

如果你脑洞大想法灵,

如果你对融媒体有独到的见解......

展示你才华的时候到啦!

 

征集令

作为江苏省首批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由张家港日报社、张家港市广播电视(总)台两家媒体单位组建而成,拥有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客户端、微信、微博、户外电子屏等全媒体传播体系以及若干传播平台,形成本土最具影响力、权威性的全媒体传播矩阵。

为展现媒体融合的新特质、新形象,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形象标识(LOGO)创意设计方案。

 

征集要求LOGO可借鉴张家港日报、张家港电台、张家港电视台LOGO元素,构思新颖、个性鲜明、寓意深刻、易识易记,准确反映融媒体中心“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新形象,充分体现融媒体中心思想引领、权威声音、主流价值的鲜明特性,以及“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定位。

 

 

 

征集时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4日。

 

报送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为原创,不得抄袭、模仿,应具有“不可复制性”。参赛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附上参赛者保证本人作品属原创的承诺书,作为附件。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2.标志设计图案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应填充颜色,主、副色调不超过三种。
3.应征作品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应征作品一律不退,作品一经入围,即为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即归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所有。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拥有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5.作者在向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标志(LOGO)征集相关规定。

 

 

方案评选及奖励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挑选出符合要求的作品,于8月底在张家港日报、“今日张家港”APP、“偶俚张家港”微信公众号、“遇见张家港”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和网络投票。

2.9月上旬,主办单位将邀请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结合网络投票,对征集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本次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2000元。(注:设计者获得的奖金税费自理) 。

 

 

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作品提交到电子邮箱:76311690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标志logo设计-姓名(机构)-联系电话”字样)。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512-58688807

 

2.应征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发送凭据并及时查阅作品是否被及时送达。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对作品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申明

 

 

1.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
2.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予退还。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所有。

 

 

 

你有创意,我有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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