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由石台县教育体育局主办,是发布全县教体系统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展示行业形象的官方信息平台。为进一步打造“石台教育”品牌形象,充分发挥新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助推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石台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形象标识(LOGO), 欢迎我县教体系统师生积极投稿。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应符合“石台教育”功能定位和内容特点。
2.作品应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
3.作品应为JPG格式,清晰度不低于300dpi,且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作品,每套作品必须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及理念说明以及100字以内的图样说明(配色标准、字体类别、比例等)。
5.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二、评选流程
(一)作品投稿
投稿日期:从即日起至9月5日止。
应征作品提交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
1.作品相关内容:应征作品、创意及理念说明、图样说明及其他需说明内容;
2.应征者信息: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二)网上投票、专家评审
“石台教育”形象标识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遴选出10件入围作品,并在“石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起投票。评审委员会结合网上投票结果进行复评,确定采用最优作品1件,并通过“石台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对获奖情况进行公示。
三、奖励办法
采用作品奖1名:奖金2000元。
入围奖9名:每名奖金200元。
四、投稿方式
应征者将应征作品及相关内容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发送至邮箱czstjyxx@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应征者姓名)+“石台教育”征集作品。
联系人:雷炳帅 6020219。
五、相关事项
1.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属:所有获奖应征作品视为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2.应征者有义务根据主办方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且有义务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相关源文件。
3.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4.如应征作品创意相同、相近或相似,以设计执行完整精细者优先。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及介质概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及源文件。
5.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石台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