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征集活动
诗境山水,休闲平桂——
贺州市平桂区
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
开始了!!!
为了全力打造贺州市平桂区旅游品牌,提升平桂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全域旅游,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平桂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形象LOGO。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贺州市平桂区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
作品要求
(一)设计作品可以是图案、文字、拼音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能够很好地诠释平桂区的文化特征,彰显平桂区旅游产业特色,具有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寓意性强、色彩明快等特点,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设计作品需为彩色作品,以A4幅面绘制,作品直径或单边长不得小于10厘米,上传的标志文件的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一律采用JPG格式。
(三)作品需附带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构思、设计理念、作品内涵。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
(二)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入围奖20名,奖励如下
(三)所有奖项均由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颁发证书。
征集时间
2019年 7月20日至8月20日24:00止(投稿作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投稿,稿件请注明“贺州市平桂区旅游形象LOGO投稿”字样,并填写《平桂区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一同发送至邮箱:hzspgqcq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程土花,07748833012、17344599003。
相关说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版权将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展示等权利;投稿人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一、二等奖以外的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没有合适作品,奖项可以空缺。
(三)评选结果出来以后,征集单位拥有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作品进行细微修改权,以便更加符合征集方的需求。
(四)获奖奖金为税前金额,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负。
(五)本次活动由平桂区文化和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判,投稿人在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应仔细阅读上述条款。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评判方式及评判结果。
(六)主办方拥有对本活动条款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