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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区旅游形象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19-07-21      截止时间:2019-08-20    阅读量:5023次     
活动赏金:
3800.00

 

logo征集活动

诗境山水,休闲平桂——

贺州市平桂区

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

开始了!

为了全力打造贺州市平桂区旅游品牌,提升平桂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全域旅游,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平桂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形象LOGO。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贺州市平桂区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

作品要求

 

(一)设计作品可以是图案、文字、拼音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能够很好地诠释平桂区的文化特征,彰显平桂区旅游产业特色,具有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寓意性强、色彩明快等特点,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设计作品需为彩色作品,以A4幅面绘制,作品直径或单边长不得小于10厘米,上传的标志文件的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一律采用JPG格式。

(三)作品需附带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构思、设计理念、作品内涵。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

(二)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入围奖20名,奖励如下

(三)所有奖项均由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颁发证书。

征集时间

 

2019年 7月20日至8月20日24:00止(投稿作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投稿,稿件请注明“贺州市平桂区旅游形象LOGO投稿”字样,并填写《平桂区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一同发送至邮箱:hzspgqcq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程土花,07748833012、17344599003。

相关说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版权将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展示等权利;投稿人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一、二等奖以外的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没有合适作品,奖项可以空缺。

(三)评选结果出来以后,征集单位拥有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作品进行细微修改权,以便更加符合征集方的需求。

(四)获奖奖金为税前金额,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负。

(五)本次活动由平桂区文化和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判,投稿人在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应仔细阅读上述条款。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评判方式及评判结果。

(六)主办方拥有对本活动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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