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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征集旅游标志物(LOGO)

发布时间:2019-06-18      截止时间:2019-06-30    阅读量:4542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把鹿城区打造成市内外群众喜爱的优秀旅游目的地,该区今起公开征集旅游标志物(LOGO),入选标志物将广泛使用于后续鹿城的旅游项目产品及宣传推介。据悉,这也是拥有众多历史文化和景观资源的鹿城区首次征集旅游标志物。

据了解,城市旅游标志物是一座城市旅游形象、旅游品牌最直接的实物体现,一个出色的旅游标志物可以较好地诠释这座城市的特色和魅力,也方便人们解读正在或将要旅游的这个地方。如我国的旅游标志为一匹头微左扬、昂首嘶鸣的天马,名为“马超龙雀”;

 

五马街

此次征集的鹿城旅游标志物,要求能充分反映鹿城旅游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及发展前景,同时,具备健康向上、构思新颖、富有创意、有较强辨识性等特点,且应为原创作品。据此,该项征集即日起开始,本月30日截止。之后,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组织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入围5名。

 

温州大剧院

记者了解到,鹿城区将于近期举办旅游发展大会,届时还将出台有关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征集要求
1、logo的设计作品要求能反映鹿城旅游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及发展前景。

2、logo标志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logo标志颜色不限,应具强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背景场景布置和宣传印刷品。

4、logo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logo创意设计详尽文字说明。

5、logo设计作品仅限于平面设计稿,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分辨率)

6、参与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作品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奖励。

特别注意:logo设计作品要突出城市名称的旅游特色

 

参与方式

电子邮件投递邮箱:657397217@qq.com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鹿城区旅游LOGO征集+作者姓名”字样)

寄送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怡浦园2号楼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单晓叶(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鹿城区旅游形象LOGO征集”字样)。

由鹿城区文广旅体局组织专家对公众投票产生的10个Logo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5个入围奖作品。

评选及奖金

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通过“鹿城旅游”官微等渠道公布候选作品,由网友进行在线投票,依据票数从高到低,选出10个入围logo。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产生5名获奖者。

  • 一等奖1名,奖励20000元;

  • 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 三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备注:若参赛作品最终被鹿城区文广旅体局确定为鹿城区旅游形象核心logo,则该作品评为一等奖(若参赛作品未达到鹿城区旅游形象核心logo要求,则该奖项空缺)

知识产权说明

  1. 征集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投稿者不得再在任何地方使用。投稿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投稿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 所有线上获奖作品均需提供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