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还没正式开始,暂停投稿
为充分展示南溪旅游形象,打造南溪旅游独特品牌,构建南溪旅游形象文化,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南溪旅游”宣传LOGO的设计方案和旅游宣传口号。
一、征集方式通过网络征集和书面投稿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征集。征集内容为“南溪旅游”宣传LOGO的设计方案和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时间为从即日起到8月1日。网络征集邮箱:307224423@qq.com"@qq.com书面投稿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游客中心三楼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831-7856215
二、征集要求
(一)LOGO和旅游宣传口号要求充分展示南溪特有的文化旅游特色和属性,能够体现南溪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积极向上的铁军精神。
(二)LOGO要求辨识度高,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艺术感染力,且图形符号功能强,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三)易于传播,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四)应用性强,可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其他城市、大会、品牌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六)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七)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
(八)旅游宣传口号内容要求字数不能超过20个字,附一个简要的口号介绍,字数不限。
三、评选办法活动评选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进行,LOGO和旅游宣传口号初评作品均由公众网络投票排名前20的作品和初评组推荐的10个作品构成(可能存在重复),再由终评组对初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四、奖项设立LOGO征集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特别贡献奖5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特别贡献奖5名,奖金500元人民币。
五、活动声明
(一)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投稿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获奖作品须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作者拥有著作权,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推广活动等。
(四)南溪相关旅游资源介绍,可微信搜索关注“南溪文旅发布”公众号,或联系QQ307224423。
http://www.zgnx.gov.cn/gov/zwgk/tongzhigonggao/660262.j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