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大数据中心是威海市政府直属一级事业单位,承担威海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技术支撑、服务指导和安全保障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服务工作。为更好地展示威海市大数据中心的对外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心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图形标志和标准字的标准组合,包括中文名称、中英文名称组合。中文名称“威海大数据”、英文名称“Weihai Big Data ”的标准字、标准色。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作品要求
(一)标识设计要充分展示出威海市大数据中心“协调创新、开放共享、绿色安全”的发展理念,并体现威海地域文化特色。
(二)标识设计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三)标识设计应体现广泛适用性,在任何宣传中能和谐、大方地应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便于宣传与推广;具有形象延展性,满足制作、悬挂要求,适合在宣传栏、网站、名片、信函、标牌、茶杯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四)应征标识作品投稿时提供jpg格式文件(标注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300字左右)。电子稿图案分辨率控制在300DPI以上。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源文件(如AI、CDR、PSD、PNG等格式),先以图片的形式投稿,进入获奖名单后再发送源文件;图案设计需为原创作品,并提供作者本人或团队联系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标识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被注册。
(六)应征作品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提交,设计者须注明个人或单位资料:包括个人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法人签字并盖章。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从2019年5月25日起,至6月25日止(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威海市大数据中心组织评审。作品一经采用,奖励设计者人民币3000元,奖金所得税由获奖个人或获奖单位承担。获奖作品将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便民提示”栏目公布。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或者团队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应征者承担后果。
(二)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著作权、发布权等均归威海市大数据中心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威海市大数据中心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本次活动所有作品均不向应征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入选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
(四)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威海市大数据中心所有。
(六)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者均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七、投稿方式
稿件请投dzzxbgs@wh.shandong.cn邮箱,在邮件主题上请注明“威海大数据”标志字样,邮件正文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联系人:丛艳芳、张广琳;联系电话:0631-5863366。
http://www.weihai.gov.cn/art/2019/5/24/art_17103_1692035.html